| 标题:民政行政执法主要工作制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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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民政行政执法办事公开制度 _、民政局各业务股室、下属各单位凡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业务,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依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_、公开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利于监督。 _、公开的内容: (_)办理民政事务的项目、标准、程序、主要法律依据,时限、办理结果等。 (_)人事调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处理。 (_)各类评优、先进、党员模范以及各类奖励的办法、结果等。 (_)财务收支及各类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_、公开形式 (_)制定下发文件; (_)召开专门会议; (_)设置公示栏、公示牌、橱窗等; (_)发布公告。 (十四)民政行政执法承诺制度 为了切实改进民政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作如下承诺: _、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做到热情、耐心、高效。 _、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_、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各种_案件的发生。 _、办理相关民政业务,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结。 (_)办理城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政行政执法主要工作制度3) 上一篇:社区居民议事听证暂行办法 下一篇:县民政局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政府 行政 执法 法律 法制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