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民政局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暂行规定 |
|
为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政协委员提出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形式。 本规定所称的人大代表建议,是指在市人代会期间及闭会期间,代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和经市人代会主席团确定由代表议案改作的建议。本规定所称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市民政局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暂行规定) 上一篇:市社区老年健身场地器材管理规定 下一篇:计划财务处工作服务细则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人大 人大讲话 调研报告 计划规划 政协 政协讲话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