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区避灾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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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关于救灾工作实行“依靠集体、依靠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及各级政府有关减灾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避灾是减灾的重要手段,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避灾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社会联动;要求领导、机构、设备、款物、措施五到位;做到“应急有备、备之能用、用之有序、科学高效”,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范围内洪涝、风暴、雪冻、冰雹、泥石流、地震、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必须紧急转移安置“准灾民”或重灾民的操作依据。 第四条 避灾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因地因时制宜; (二)科学合理,可行可靠有效; (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区避灾工作实施细则) 上一篇:管理区廉租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下一篇:民政局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相关栏目: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