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无障碍设计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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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不断改善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是当代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为建设我县的无障碍设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老人、儿童及其游客能方便、安全地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n和*建标〔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根据《设计规范》,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孕妇和儿童等弱势人群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无障碍设计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上一篇:县民政局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 下一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缴审批实施办法 相关栏目: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