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登记管理串讲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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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条件 _.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_.注册资本达到最低限额。 _.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_.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_.有固定的住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登记文件 _.申请书。 _.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的证明。 _.公司章程。 _.验资证明。 _.股东资格证明。 _.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及任职证明。 _.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_.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_.住所证明。 二、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股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_.依法组织、设立、登记。是公司的一种类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_.发起设立的公司股份由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股东所持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_.股东责任实行有限责任原则,即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承担公司对外设定的债务。 _.全部股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份表现为股票,属有价证券,除法律限定的持有人外,他人股份可以_流通、定向转让、设定质押等,价格由当事人议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登记管理串讲2) 上一篇:工商局经纪人培训班讲义 下一篇:消保培训讲稿材料中 相关栏目:工商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