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消保培训讲稿材料中 | ||
|
合同法对格式合同相关规定 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兔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兔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正确的店堂告示是许可的。如:衣冠不整者不得入内 举例:售出商品、概不退换;处理商品、概不负责;最终解释权 分析开瓶费、餐具消毒费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_、受理申诉的告知和反馈 (_)受理后告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工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上一篇:工商登记管理串讲2 下一篇:《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坐标定位 相关栏目:培训 学习材料 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