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群众满意的工商所(队、服务窗口)创建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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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工商所(队、服务窗口)水平,有效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纠风办《群众满意的基层站队创建和评选活动考核标准》、“评议组评议标准”以及“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现制定创建细则如下: 一、创建细则 (一)组织领导 _、创建内容: (_)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创建方案; (_)单位要召开动员会议; (_)召开专题或其它形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政风行风工作; (_)聘请社会政风行风监督员及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_)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_、具体要求: (_)有组织领导机构文件、原始记录、机构设置,有创建方案; (_)有召开动员大会记录、会议形式、会议规模; (_)要一月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或班子会议研究分析政风行风工作; (_)宣传报道要有条幅、宣传版面,在报纸电视进行宣传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群众满意的工商所(队、服务窗口)创建细则) 上一篇:2009年上半年法制条线考核细则 下一篇:2009年度全县工商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相关栏目:工商 群众团体 服务 创建活动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