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公司登记注册讲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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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注册 一、 总述 《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于从事公司登记工作的同志来讲,就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做好公司登记工作,既要严格掌握公司登记标准,也就是《公司法》所明确的公司的条件、内容、治理结构等实体要件;也要严谨把握公司登记的程序。因此,我今天主要是结合____年新《公司法》,来对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一个讲解,以程序为主,必要时对实体部分一并讲解。 _、登记的法律性质——《条例》第三条 “依法登记”。,体现了登记的功能由备受争议的到底是设权性还是公示性,明确为公示性,以前公司法“依法核准登记”即从“登记才生效”的模糊认识,明确为“生效后登记,但不登记对第三人不产生对抗效力”这样一种法律效力。举个例子,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在登记前,受让股权的人已经成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益,如表决权、分红权等,但此时,公司以外的人可以不认可这一事项;公司来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只是将已经完成的这一变更内容,记载到公司在工商部门的公司登记簿上,只有工商部门记载后,公司以外的人才不得不认可,承认受让人的股东身份。说得浅显一点,就是股东的身份和权益是由公司的股东们自己决定的,工商部门无权确定;工商部门只是根据股东们决定的事项进行登记;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后,社会公众才相信这是真的。 _、 “条例”的主要内容 (_) 登记管辖 全面调整了各级工商机关的登记管辖,赋予了区工商局公司登记权,同时明确授予省局对全省登记管辖划分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公司登记注册讲稿上) 上一篇: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知识培训讲义 下一篇:《食品安全法》讲稿6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