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的思考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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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划转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以来,各级国税部门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车购税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就我市而言,2005年至2010年,6年累计征收车购税37598万元,收入增长4倍以上。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在近两年的车购税专项检查中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现就如何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作粗浅的总结和建议。 一、车辆购置税的发展历史 车购税的前身是车辆购置附加费(以下简称车购费)。1985年5月1日起征收车购费,征税环节确定为国产车由生产厂家负责代征、进口车由海关负责代征。 1994年1月1日起由交通部门所属的交通征稽机构征收,将征税环节确定为购车之后、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之前。 1998年前后国务院提出车购费应当按照税收管理的形式征收。 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购费,车购税暂由各交通部门所属车购费稽征机构负责代征。 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税”改“费”后,具有更加规范的特征,不仅增加了税款的严肃性、透明度,而且税款及时入库,还大大避免了坐支挪用的可能,保证了税款专款专用,进一步理顺政府分配关系,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我市车购税管理现状 车购税是我市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3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的思考和建议) 上一篇:对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建议与思考 下一篇:加强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的思考 相关栏目:交通 后勤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