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民间组织注册登记工作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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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不仅仅是制度 从对民间组织依法登记、依法管理这一毫无疑义的语境中,必然推导出登记工作就是执行制度、依制度办事这一语法逻辑上没有毛病、事实逻辑上没有歧义的结论。于是只要按制度办事就能做好登记工作似乎成为定论,因而自上而下,登记机关总是安于制度、乐于制度,而实际情况并非止于制度。就大的方面而言,缘何有制度却管不好事,使制度悬了起来;就小的方面而言,制度总是难于具体,就像植树,只有主根、支根乃至细根而没有毛细根,就不能与空气与土壤进行交换,终因得不到空气、养气而使树木干枯。看来,光有制度远远不够,还需要技术;制度仅仅是主根、支根、细根,而技术则是毛细根。前者只起依托作用,后者则是活力所在。只有前者,没有后者,登记工作不过是形式而已,毛草而粗放,终会因其劣质而使问题成堆,导致登记工作失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民间组织注册登记工作探讨) 上一篇: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利民惠民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下一篇:民政在实施人才战略中大有作为 相关栏目: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