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基层工商分局职能转变之我见 |
|
近年来,××省工商系统对基层工商所实行了整合工商所、小局大所、提升工商所规格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如何创新基层监管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实现监管与服务、发展、_、执法的四统一,是摆在基层工商分局面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结合自己多年在基层工作的体会,就基层工商分局的职能转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基层工商所辖区点多面广,遍及城乡,身负重责,是工商部门全部工作的基础,监管执法的前沿,实施服务的窗口,展示形象的载体。工商部门在新时期能否履行职能到位,执法效果如何,服务质量优劣,部门形象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工商所的工作状况、服务水准, 尤其表现在队伍的综合素质, 人员的思想风貌和敬业精神等方面。近三年来,省、市、县各级工商部门对加强基层建设倾注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同时下放执法事权,逐步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查封扣押、行政处罚、企业设立初审年检权等下放到工商所,将基层工商所升格为工商分局,切实加大了工商所的改革力度和规范化建设的速度,使工商分局的设置、人员、装备及运行机制与新时期所赋予的市场监管执法职能相适应。基层工商分局的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人员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随着工商所升格为工商分局的改革完成,工商所原内设机构显然已不适应现有工商分局_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内部职能分工与工商监管执法任务不相适应 以前,工商所的内部工作机制定位为“三室一站” 模式(即注册登记室、综合管理室、监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基层工商分局职能转变之我见) 上一篇:边远地区工商注册工作实行“三通”服务的思考 下一篇:浅谈对户外广告的监管 相关栏目:乡镇社区 工商 工作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