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浅谈“家庭旅馆”等隐蔽性的无照经营行为

  “家庭旅馆”是一种相对隐蔽的无照经营行为,主要是以自己的住房用作于旅馆或者短租房开展经营活动,普遍存在于外来工聚集地以及大学校园周边。由于其收费低廉,入住登记手续简便或者根本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等特点而很受外来工、大学生等相对低消费水平的人群青睐。
  然而,此类“家庭旅馆”却存在着诸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一是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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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对象。
  在实际监管执法过程中,“家庭旅馆”等隐蔽性的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存在较大的困难。一是无权入户。实质上,家庭旅馆是经营性场所,对绝大多数没有营业执照的家庭旅馆,工商部门有责任对其进行查处。但是,家庭旅馆在法律上又属于私人财产,经营者可以利用诸如“借给朋友暂住”之类的理由来遮掩其违法经营行为,而工商部门只对经营主体有管理权,这么一来则无权入户检查。二是监管空白。欢迎您根据目前相关规定,一个正规的旅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以及消防意见书等等。这里面涵盖了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多个部门的职责,换言之,上述部门都有权对家庭旅馆进行监管。但各个部门在分管过程中,相互之间缺乏密切配合、缺乏信息交流,处于一种各自为政的局面。于是也出现了一种“伪现象”,表面上是谁都在管,实际上却是谁都不管的“监管空白”现象。
  建议要对此类“家庭旅馆”等隐蔽性的无照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一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执法,加强执法力度。无照经营的家庭旅馆涉及到多个监管执法部门,单靠工商部门的管理效果不佳,这就需要将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联合起来,制定联合机制,议事制度,做到情况互通,实行综合性执法,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拉网式、点穴式检 ……(未完,全文共1149字,当前只显示69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谈“家庭旅馆”等隐蔽性的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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