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局规范执法办案管理“十个严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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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防止发生不作为、乱作为执法风险,杜绝大案小办、办人情案、违反程序办案等违规办案行为,××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执法办案“十个严禁”管理规定,以规范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行为。 一、严禁不立案先调查,或者随意销案。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必须先行立案,方可进入调查取证阶段;对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欢迎您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局规范执法办案管理“十个严禁”) 上一篇:工商分局推行“1+1+1”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防范模式 下一篇:基层工商所农资市场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 相关栏目:工商 执法 法律 法制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