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行政管理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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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事项公示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省工商行政管理重要事项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工商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 重要事项公示的责任主体是市、县(市)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业务部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行政管理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 上一篇:工商局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暂行办法 下一篇: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相关栏目:工商 银行 金融 政府 行政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