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
|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也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工程建设法规的颁布实施,《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已经深入人心。目前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现象不仅会扰乱日益完善的招投标市场,破坏建筑市场法制建设的成果,也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降低政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缺失的表现。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体系主体主要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建设行政监督机构。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市场主体各方均存在信用缺失问题,有不守信表现。招标人(建设单位业主),失信行为表现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上一篇:规划统计处处长述职报告 下一篇:迎春诗歌朗诵会串词 相关栏目:建筑 商场 银行 金融 金融讲话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