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0年市地名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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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 目 考核内容和要求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年终综合考核分 备注 1、地 名 规 划 (40分) 1、建立健全地名命名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2、建立健全地名命名公示制度; 3、规范地名命名程序,提高地名命名质量; 4、开展地名规划宣传工作。 40 1、未建立地名命名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的,扣2-5分, 2、未实施地名命名公示制度的,扣2-5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2010年市地名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上一篇:副局长在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加强我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