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街道)2011年度民政工作考核细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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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目 考核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救 灾 救 济 社 会 救 助 (19分)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残疾人保障、困难家庭(含村级救助圈)动态审批管理工作 5分 违反低保办理程序规定,每一例扣0.1分;每发现一户(人)不及时受理审批,扣0.1分;明知不符合低保条件审核同意的,每一例扣0.1分;人均补差标准低于审验前补助水平的扣0.5分;救助对象不公示或不在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每一例扣0.1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乡镇(街道)2011年度民政工作考核细则之一) 上一篇:县民政局干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争当排头兵演讲稿 下一篇:在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总结表彰暨2011年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年终总结 民政 统战民政 组工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