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街道)2011年度民政工作考核细则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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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 拥 优 抚 安 置 (18分) 落实军人优待政策 4分 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无人为差错的得1分,每发生一起人为差错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现役义务兵立功奖励金在市定标准的基础上同步执行的得1分,未同步不得1分;年画发放及时到位得1分,发生举报问题,经查实扣1分;开展优抚对象结对帮扶5人(户)得1分,每减1人(户)扣0.5分,最高减1分。 开展双拥工作 4分 双拥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得2分;双拥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得1分,每一小项工作不开展、不完成的扣0.5分;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每年2次得1分,减少1次扣0.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乡镇(街道)2011年度民政工作考核细则之二) 上一篇:民政局2011年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方案 下一篇:市城乡殡葬设施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年终总结 民政 统战民政 组工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