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民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讲座之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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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 从国家来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从村民自治来说,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群众,村民自治权来源于村民。其具体体现就是本村成年村民组成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权力机构;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二者是自治的权力机构与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关系。这种关系具体体现在:一是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重要问题由村民会议决定,而不是由村委会决定。对干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村委会贯彻执行。二是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是村民通过村民会议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组织者。村委会及其下属任何机构的权力,都不能超过村民会议。村委会的每一位干部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民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讲座之五) 上一篇:县民政局优化救灾应急体系经验材料 下一篇:对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思考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中秋节和国庆节专题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宣传 宣传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