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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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确保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民政执法行政行为,现制定××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二条民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是指本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尚未构成犯罪的过错行政行为。 第四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事实为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公正、稳妥、积极地进行。 第五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一般由局监察室负责办理。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一篇:县民政局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下一篇:民政局201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政府 行政 执法 法律 法制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