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如何从检查账目入手辨认捕捉商业贿赂 |
如何从检查账目入手辨认捕捉商业贿赂 目前,商业贿赂作为一中严重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经营者公平竞争、妨害市场秩序、弱化经济增长动力、助长腐败、毒化社会风气,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阻碍,_上下深恶痛绝。因此,__作出了整治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查处商业贿赂的重要职责。证据执法实践,笔者认为从检查账目入手辨认商业贿赂行为,是查处商业贿赂的切入点和主要途径。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一、 准确把握商业贿赂的内涵、构成要件及表现形式 贿赂的本义是私赠财物而行请托。(见辞海1999版)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含服务)而采取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及其相关人的行为。商业贿赂分为商业行贿和商业受贿两种类型 商业行贿的构成要件是:1、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单位或个人;2、目的是为了争取交易机会交易条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经营者为购买商品(或服务)而给予卖方经营者及其相关人馈赠,包括赠金赠品、免费服务等。 以上属于商业贿赂的基本形式,而“折扣”名义的回扣,“佣金”名义的商业贿赂(可能是回扣也可能是其他贿赂形式),则是账目中常见典型表现形式。 1、“折扣”名义的回扣。折扣,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账的方式给与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给予和接受折扣明示并如实入账的不构成商业贿赂,相反,“帐外暗中”则构成回扣,属商业贿赂。 2、“佣金”名义的商业贿赂。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给予和接受佣金按规定明示入账的属于合法,相反则属于非法,但是否构成商业贿赂要具体分析。 以上明示和如实入账,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是记载。“帐外暗中”与“明示并如实入账”是回扣与折扣的本质区别,商品销售中的让利(价格优惠)“明示并如实入账”即为折扣,“帐外暗中”则是回扣。在当事人上的差别在于折扣只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而不能给其经办人员或相关人。回扣则可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何其相关人。与折扣、回扣不同的是,佣金不能发生在交易双方,而是经营者付给独立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佣金可以买卖一方给予,也可以买卖双方给予。实践中经营者往往借合法的折扣佣金之名行非法的回扣等商业贿赂之实。 二、 从检查账目入手辨认捕捉各种类型的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的主观故意性和违规性特征,决定了实施贿赂行为往往巧立名目予以变通或采取直接隐蔽措施,因此必须结合检查账目记载分辨不同类型予以辨认捕捉。 (一) 从账目记载方法入手辨认捕捉折扣折让掩盖下的商业贿赂的行为 1、弄清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关于“折扣折让”的规定 “折扣折让”概念在财务会计制度中与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中相比有所不同,应分析区别对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中。卖方(债权人)可在交易前与买方(债务人)达成协议,约定买方(债务人)在不同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销售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应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如果销售收入确认前约定相关的“现金折扣”未必必须履行,则使“现金折扣”演变为商业折扣。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非促销目的),在收入确认之后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现实中,企业为促进销售在收入确认之后给与对方这让,应视同“销售折让”处理,但在以上制度中未予提及。 对于以上销售收入的时间要求,情况比较复杂,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五条、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五条等规定执行 对卖方企业而言,“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买方则应冲减当期,“财务费用”科目。销售折扣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或抵减)当期销售收入获营业收入,根据业务类型 分别抵减“主营业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未完,全文共3408字,当前只显示189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如何从检查账目入手辨认捕捉商业贿赂) 上一篇:市消费_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小结 下一篇: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和建议措施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检察院 督查 商业 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