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工商分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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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监管重点 根据食品经营项目的风险度、经营业态的消费面以及经营场所的受关注度,确定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 (一)重点区域 1.旅游景区:主要包括××国际金融中心、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野生动物园、××科技馆、金茂大厦、世纪公园、××海洋水族馆、××鲜花港、新场古镇、××射击俱乐部、南汇桃花村、大团桃园、书院人家、××滨海森林公园等。 2.学校周边:学校周边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 3.食品安全示范街:由各单位自行确定1—2条商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工商分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规范) 上一篇:工商所2009—2010年度创建文明单位情况总结 下一篇:关于加强市场巡查工作的调研 相关栏目:工商 食品 质检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