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管执法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浅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城管执法行政强制措施职能,现就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作如下浅议。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法律依据
  (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二)扣押财物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五)项、《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可以扣押与无照经营有关的物品、设备、工具等财物。
  二、一般情况下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一)内部审批程序
  1、一般情况下,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事先填写《行政强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经法制机构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外部实施程序
  2、当事人在场的,由二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7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城管执法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中队长先进事迹
城管执法局中队先进事迹材料
城管执法经验
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先进事迹
城管执法局督察支队支队长先进事迹
城管执法队长述职述廉报告
工商局实施行政执法案件案源收集管理情况汇报
县工商局实施行政效能综合监察全面推进职能到位
县民政局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制度
城管执法局创建工作汇报材料
城管执法分局2011年工作计划
城管执法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安排
工商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注意事项
……(未完,全文共3605字,当前只显示20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管执法规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浅议

上一篇:代理乡长述职述廉报告
下一篇:关于切实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城建 执法 法律 法制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政府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