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农药企业初审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发布)第十三条:“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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