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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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做好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积极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保该法在我市公安执法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通知》及省厅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新《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泽辉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吴利华任副组长,法制科、办公室、行财装备科、宣传科、教育训练科、刑警支队、交警支队、特警支队、治安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技侦支队、网监支队、国bao支队、监管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法制科,由法制科科长吴红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收藏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上一篇:收银部经理先进事迹 下一篇:英语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汇报 相关栏目:建筑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