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传专刊 |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传专刊 宜春市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 尊敬的园区纳税人: 为认真搞好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便你们进行纳税调整,我局编印了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政策规定,请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按政策要求分项进行计算,多列支的部分剔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工作中还遇到 政策把握不准的请与税政法规股联系,电话:3653873,谢谢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各企业新年生意?si。淼匠晒Α?br> 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规定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外国商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或虽然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此外,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对企业或其他取得了收入的组织的收益征税,包括对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税。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境内所得和_所得的划分如下: (一)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所得。主要采用了国际上通用的是否设有“常设机构”来判定营业所得来源地。“常设机构原则”所强调的是,本国企业在另一国家设立了常设机构,说明该企业参与另一国家的经济生活达到了一定程度,使得另一国家有权对该企业征税。具体来讲,非居民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销售或提供劳务,必须以上述所说场所为依托。视其销售或劳务的实际发生地来判断其所得来源地。 (二)转让财产所得。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一般指土地、房屋及附着于其上不可分割的部分,按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境内或者_所得,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51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税法中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由于股息、红利是纳税人进行权益投资获得的经济回报,是导致纳税人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全额并入应税收入中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出现对同一经济来源所得的重复征税。作为免税收入处理,消除了公司间股息、红利的重复征收问题。 (二)收入的确认 由于税法与会计存在的目的不同,在收入确认方面也有所差别:第一,会计上将“商品所有权风险转移”作为销售商品收入实现的重要条件。因此,税法对收入的确认就不能以“风险转移”作为必要条件。第二,会计上确认收入的第二个条件是“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对实际上继续控制的商品,其销售收入不能确认,但从税法角度来说,谁控制商品并不重要,只要商品所有权发生变化,就应该确认为收入,所以这一条件也不适用于所得税法确认收入。第三,“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也是会计确认收入的必要条件,符合会计的稳健性原则,税法上对此要求是收入和成本要合理。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所得税法中对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条件是:一是企业获得已实现经济利益或潜在的经济利益的控制权;二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三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合理地计量。 五、税前扣除具体规定 主要介绍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确定和计算税前扣除项目是企业所得税的核心之一,也是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前扣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合法原则、配比原则、确定性原则。下面重点介绍有限制比例的有关扣除项目。 (一)公益性损赠的税前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性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损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新税法比例进行了提高,基数由应纳税所得额改为利润总额(账面),便于计算,方便纳税人。 (二)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 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支出。由原来计时工资和工效挂勾工资限制改为全部放宽,增加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工资薪金的管理主要是工资真实性检查和合理性定性分析管理,决定工资合理性的唯一尺度是市场工资水平。 (三)社会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 基本保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准予税前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其他保险费仅规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扣除,其他任何涉及个人的商业保险都不能税前扣除。 (四)借款费用的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都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除购置固定资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外,计入开办费,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五)汇兑损失的税前扣除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12月31日或关账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六)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以内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上述“三费”和原税法不同之处是由计提改为按实列支,工资薪金不设限制,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损益,取消过去预提的办法。另外,过去职工福利费没有严格的定义,企业的许多支出在此项目中归集,甚至一些企业借职工福利支出私设小金库,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为保持职工福利费税收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改计提为按实列支,同时对职工福利费支出作出界定,即必须是满足职工共同需要的集体生活、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七)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比原规定控制更严,首先是折扣,然后是比例控制,还必须遵循下列要求:一是企业开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正常和必要的;二是业务招待费支出一般要求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三是必须有足够的有效凭证证明相关性(比如费用金额、招待、娱乐的时间和地点、商业目的、企业与被招待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等);四是特别要注意的是,虽然纳税人可以证明费用已经真实发生,但费用金额无法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推算最确切的金额。 (八)广告宣传费 广告宣传费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进行的宣传推销费用。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新法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进行合并计算,提高扣除比例,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了政策保障。但广告宣传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对于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定的要求,对不得进行广告宣传的产品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税前扣除(如烟草、中介机构广告)。 (九)准备金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企业可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建筑准备和在建工程建筑准备。金融企业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建筑准备和在建工程建筑准备。新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企业只有在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按税法规定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凡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可以计提扣除,凡是执行小微企业会计准则的不能计提扣除。 (十)租赁支出 租赁分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资产所有权不转移的租赁,融资租赁又称资本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可以不转移。租赁的税务处理按下列办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租赁费支出,按租赁年限平均扣 ……(未完,全文共9817字,当前只显示393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传专刊) 上一篇:县国税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 下一篇:经信委无线电管理处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发言材料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宣传 普法 宣传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