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
|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畅通、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保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下列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会议制度,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会议。 (一)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或遇有重要情况,可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决定和部署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听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析研究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督促整治重大隐患;组织处理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工作;检查督促委员会确定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出席范围: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因故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工作程序:会议议题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和成员单位要求,提出初步意见,报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审定。会议计划和会务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和需印发的文件由委员会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审签。 (二)委员会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内容:研究处理委员会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综合发布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市级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向社会发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单位在信息发布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备。信息发布人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四)构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视信息内容,报市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和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督察检查制度 为了强化各县(市)区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保证任务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督察检查制度。 (一)综合督察检查。每年春节前,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的情况、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等。 (二)专项督察检查。主要是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近几年,要对各地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进行专项督查。 (三)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对国家、省、市领导的重要批办件,中央媒体曝光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事项的查办、查处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建立暗察暗访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设暗察暗访组,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管理,公安、农业、渔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协助,必要时可请新闻媒体参与。调查了解各地食品安全真实状况,为委员会领导和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跟踪检查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和重大事件查处整改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五)督察检查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要统筹安排,注重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减少重复检查。督察检查组根据需要,组织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市督察检查组要认真向当地政府反馈检查指导意见,并及时写出督查报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按规定向市政府或省有关部门报告。 四、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规范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保证群众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处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一)公开受理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按块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工作,以方便群众,提高处理效率。 (二)受理登记制。各食品监管部门对每起群众举报投诉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举报投诉记录及时归档。对有明确被举报人及其地址、具体违法事实的食品安全问题,应予以登记受理,填写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登记表。 (三)首问负责制。各食品监管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问题,首先接受的部门应填写移送书,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职能部门;对可能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举报投诉件,可转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调处理。移送部门应及时将移送情况告知举报投诉人。 (四)限时办结制。各食品监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食品安全问题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需检验检测的,自检验检测报告书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署名举报投诉人。对其他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件的处理结果,应函告移送部门。 (五)举报奖励制。积极探索实行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经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以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增强食品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标准由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制定。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群众举报投诉是打假治劣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要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培养一支群众性的食品消费_监督员队伍。同时,重视yu论监督和其他社会监督,拓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来源和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形成覆盖面广、便捷有效的“群众监督网”。 五、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正确发挥舆论导向和yu论监督作用,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未完,全文共4771字,当前只显示26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一篇:工商局窗口年度服务标兵发言稿 下一篇: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食品 安全 安全讲话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