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xx县民政局

我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 “救急、救难、公开、简便”的原则,将医疗救助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县上及时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不断扩大救助覆盖面,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和资金来源的问题,降低救助门槛,推动了城乡一体化,为缓解贫困群众看不起病,防止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医药卫生_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民政部门主要承担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配合有关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3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有关情况
  • 全院开展医疗门诊“三增一禁”、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工作方案

  • 工商分局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的情况及对策

  • 物价局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总结

  • 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2011年县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总结

  • 开展医药卫生_改革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的总结

  • 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第一阶段小结

  • 关于深入开展医院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关于开展医疗和药品广告自检自查的情况报告

  • 医院开展医疗平安创建活动自查总结

  • 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新疆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元不等的门诊救助金,患糖尿病、恶性肿瘤救助对象门诊救助标准提高到500元,患Ⅲ型以上高血压、风湿性关节炎、精神病的救助对象门诊救助标准提高到360元。xx年共计支出门诊救助资金xx万元。三是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住院救助报付比例。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费用,扣除自费部分,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报销后,民政进行医疗救助时,不设起付线,个人负担部分按不同人员类别给予相应救助,其中城市“三无对象”及农村“五保户”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民政部门全额进行救助,其余人员救助标准分别为90%和85%,住院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xx万元。xx年全县累计救助xx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xx万元。
    (二)积极拓展医疗救助范围和形式。为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效果,在做好困难_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我们从进一步扩大救助面、救助病种入手,拓展了救助范围,创新救助形式。一是建立临时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常规救助对象之外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建立临时医疗救助制度,即对由于突发事件造成医疗费用较大的,在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及有关部门应报销的费用后,个人承担部分超过xx元以上的,可以申请临时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个人负担的50%,最高限额1万元。二是开展重大疾病救助。面向所有城乡居民,开展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因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在扣除个人自付和已报销费用后,个人承担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民政局给20%-40%救助,最高可救助20万元。三是开展单病种救助工作,自2009年起,我县开展了农村牧区单病种医疗救助工作,通过我局与省慈善医院签订协议,采取民政担保,医院垫付医疗费用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直接住院手术治疗,发生的费用在新农合政策报销后,剩余部分的95%由民政部门救助支付,个人只承担5%,2009年至今,共救助xx人次,支出救助资金xx万元,群众个人自付xx万元。(三)进一步提高儿童“两病”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xx省提高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及儿童两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方案》(青卫农[2011]13号)的文件要求,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提高了部分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报付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将重型精神病等患三类重大疾病和儿童心脏病、白血病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办法是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患三类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的80%由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儿童先心病、白血病费用由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100%全部 ……(未完,全文共2320字,当前只显示13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上一篇: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一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下一篇:**教育集团资助**村幼儿园的讲话

    相关栏目: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个人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