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辅导员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
| 辅导员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院学〔2011〕39号)的有关要求,现把学生处考核部分(占辅导员总考核比重的3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计算公式:学生处考核成绩=各项实际得分(综合平均值)×各项权重值×30%(学生处权重)。 最终考核得分=学生处考核成绩+系(部)考核成绩+学生评议成绩 3、考核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前15天,由学生处根据各项考核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并对辅导员进行综合评比排序。 三、奖励办法 1、学期考核成绩是辅导员本学期工作业绩的主要表现形式,累计两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成绩作为学年综合考评的最终得分,是学年年终奖金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 2、学期考核成绩是学生处对辅导员日常工作评价的主要衡量标准,是辅导员晋升、加薪以及外出培训深造等机会获得主要参考依据。 3、学年综合平均考评最终得分靠前的辅导员将优先推荐到院级评优评先序列。 四、有关要求 1、各位辅导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以评促绩,以评促能,切 ……(未完,全文共753字,当前只显示45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辅导员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上一篇:三个“不让”铸就的关怀机制 下一篇:中小企业信贷的现状及融资问题的探讨 相关栏目:党课教案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