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开门评纪委制度的暂行办法 |
| 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开门评纪委制度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察良好形象,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纪发[20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开门评纪委制度,是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各派出机构,委局机关各室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纪工作、服务水平、工作作风和队伍形象等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让社会各界群众进一步了解和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热潮。 第三章 评议的程序 第六条 选定评议代表。向社会征集参加开门评纪委活动的评议代表,填写资格审查表;重点是向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中选择评议代表;根据需要可以适当拓宽评议代表的数量和人员结构。 第七条 畅通评议渠道。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评议。 第八条 组织实施。 (1)广泛动员。适时召开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单位参加的开门评纪委动员会,对评议纪委活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2)大力宣传。在县城主要街道和20个乡镇悬挂开门评纪委宣传口号过街横幅,有条件的地方刷写墙字标语;通过公开栏、廉政视窗、电视流动字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县纪委书记联系电话和县纪委监察局评议电话。 (3)自查自纠。组织系统干部对照工作标准,查找在读书学习、服务群众、严明纪律、秉公执纪、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自身实际,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 举办纪委开放日 第九条 改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方法,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了解纪检监察工作,改变受教育人被动接受教育为受教育人主动体验宣传纪检监察工作。具体是: (1)诚邀基层单位和各界代表在工作日走进纪委办工场所,如参观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基地、效能监察网l监控大厅、纪委监察局信访接待室等能够反映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的办公场所等。 (2)聘请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邀请监督员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经济发展环境治理整顿活动,接受各方代表现场监督。 第五章 开门纳谏 第十条 请进来。召开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企事业单位代表、基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加的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个别访谈会,广泛收集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 走出去。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下访、约访、回访”活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进基层、进社区,入村庄、入学校、入企业,访群众”,下发意见卡和宣传党纪法规条例,面对面了解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看法、意见 ……(未完,全文共2026字,当前只显示12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开门评纪委制度的暂行办法) 上一篇: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简报汇编 下一篇:企业办2014年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纪检讲话 检察院 机关 纪委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