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创业园公司入驻协议 |
上海金融学院创业园公司入驻协议 协议编号:2011【 】号 甲方:上海金融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乙方: 为了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开展公司业务,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同意入驻上海金融学院创业园。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入驻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所地址与经营项目 租赁地址为 上海金融学院创业园 室,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企业实际经营项目必须与所申报项目一致,如需调整经营项目,必须报由甲方审批。 4.严禁乙方私下转让办公室。负责人如有变更,必须报由甲方审批。 5.乙方负责经营期内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及人身安全,如造成财物损毁或人身受到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保证工作室墙面,地面,以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完整性,如有违反,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租赁期满7日内,乙方必须恢复房屋原状;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放弃物处理。 第六条 经营要求 1.创业园工作日营业时间为8:30-20:30,乙方应严格遵守。 2.入驻创业园后,乙方必须进行正常经营,不得无故歇业。 3.任何情况下,企业不得以“上海金融学院”的名义招揽和开展业务。 4.乙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商业经营,从事商业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切实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商”。 5.租赁期内,乙方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学校、各学院等监督机构的反馈意见,并及时组织有效整改。 6.对经营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定结果的企业,创业园有权中止经营协议。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退出机制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创业园可终止入驻协议,要求其退出创业园。 (1)项目中止; (2)对创业园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 (3)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园有关管理规定; (4)不适宜在创业园继续进行开发; (5)办公室有转租行为; (6)其他须退出创业园的情况。 第八条 罚则 1. 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对入园企业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限定一个月内整改;如整改后考核仍达不到目标,创业园单方中止协议。 2. 每季度末和每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上海金融学院创业园企业经营报告表》。末 ……(未完,全文共1843字,当前只显示11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创业园公司入驻协议) 上一篇:创业园合作协议书 下一篇:人社局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述职报告 相关栏目:公司 企业讲话 民营招商 合同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