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
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情况。 (三)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池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检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重点监督检查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华责任单位或水厂;监督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抽检产品卫生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开展国家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根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各专业详见附表)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任务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2014年已纳入国家重点监督检查范围的公共场所(游泳场所除外)、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水厂、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设施、学校以及2014 年监督抽检检测合格的涉水产品原则上不再纳入2015年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协查,重大案件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二)各地要结合2015年国家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统筹做好2015年下半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要结合2015年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做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90%或以上目标的落实工作,我委将适时对各地落实规划目标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请工作人员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的信息报告系统,填报全省(区、市)2015年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和涉水产品重点监督检查信息汇总表,并完善卫生监督档案。 (四)各地要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我委将视情况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4月15日前向我委监督局报送相关省级单位联系人员信息表(附表19);8月10日前报送本省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附表3,并及时在当地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11月15日前报送本省(区、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汇总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为准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4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内容见附表2。 附表2 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表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场所类别:住宿场所□ 游泳场所□ 沐浴场所□ 美容美发场所□ 商场(超市)□ 饭馆(餐厅) □ 体育场馆□ 影剧院□ 游艺厅□ 歌舞厅□ 音乐厅□ 候车(机、船)室□ 卫生信誉度等级: A □ B □ C □ 未分级 □ 检查内容 结果判定 备注 1. 是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是□ 否□ 2. 是否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 是□ 否□ 3.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是□ 否□ 4. 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是□ 否□ 5. 是否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是□ 否□ 6. 是否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 是□ 否□ 7. 是否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 是□ 否□ 8. 是否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 是□ 否□ 9. 是否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是□ 否□ 10. 生活美容院未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 是□ 否□ 11. 是否按规定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是□ 否□ 注:上述检查内容,如存在合理缺项应在备注中注明。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员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3 2015年游泳场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省(区、市) 单位(盖章): 游泳 场所 类型 抽检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责令限期整改单位数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尿素 浑浊度 泳池水 游离性余氯 pH 浸脚池水余氯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份数 合格 份数 学校游泳场所 其他游泳场所 合计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数 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数 各项检查内容分别符合要求单位数 合格单位数 责令限期整改单位数 ⑴ ⑵ ⑶ ⑷ ⑸ ⑹ ⑺ ⑻ ⑼ ⑽ ⑾ 游泳场所 — — 注: 1. ⑴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⑵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 ⑶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⑷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⑸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⑹是否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 ⑺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⑻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⑼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⑽生活美容院未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⑾按规定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2.按照附表2的检查内容,单项全部合格的判定为合格单位,有一项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4 2015年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单位 类别 抽检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责令限期整改单位数 床上卧具 毛巾 茶具 脸(脚)盆 座垫 浴盆 修脚工具 剪刀 梳子 美容工具 二次供水 抽检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份数 抽检份数 合格份数 抽检份数 合格份数 抽检份数 合格份数 住宿场所 — — — — — — — — 沐浴场所 — — — — — — — — — — — — — — 美容美发场所 — — — — — — — — — — — — — — 附表5 2015年空气质量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单位 类型 抽检 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责令限期整改单位数 空气细菌总数 CO CO2 甲醛 PM10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抽检 份数 合格 份数 住宿场所 沐浴场所 — — 商场(超市) 饭馆(餐厅) 体育场馆 — — 影剧院 — — 游艺厅 — — 歌舞厅 — — 音乐厅 — — 候车(机、船)室 附表6 2015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单位类别 抽检单位户数 合格单位数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 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 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 冷却水嗜肺军团菌 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 抽检数 合格数 抽检数 合格数 抽检数 合格数 抽检数 合格数 抽检数 合格数 住宿场所 商场(超市) 沐浴场所 饭馆(餐厅) 其他场所 合计 附表7 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汇总表 单位类别 检查 单位数 检查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单位数 各项检查内容分别符合要求单位数 合格 单位数 责令限期整改单位数 ⑴ ⑵ ⑶ ⑷ ⑸ ⑹ ⑺ ⑻ ⑼ ⑽ ⑾ 住宿场所 — 沐浴场所 — 美容美发场所 商场(超市) — — 饭馆(餐厅) — — 体育场馆 — — 影剧院 — — 游艺厅 — — 歌舞厅 — — 音乐厅 — — 候车(机、船)室 — — 合计 注: 1. ⑴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⑵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 ⑶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⑷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⑸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⑹是否按规定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 ⑺按规定建立完整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⑻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 ⑼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⑽生活美容院未违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⑾按规定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2.按照附表2的检查内容,单项全部合格的判定为合格单位,有一项 ……(未完,全文共12574字,当前只显示45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上一篇:2015年福建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下一篇:市会计管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报告 相关栏目:工商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公关 卫生 医院 督查 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