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洛阳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动员全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优化生产生活环境;突出卫生城市的社会性和群众参与性,在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市容环境、五小行业、农副产品市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集中解决好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确保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各项要求,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更大实惠。
(二)工作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确定的八项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 健康教育在卫生城市创建中的作用

  • 2015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宣传方案

  • 2012年-2014年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总结

  • 卫生局局长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上的表态发言

  • 发改局2014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总结

  • 卫生局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情况汇报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倡议书

  • 区商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汇报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竞赛学习资料

  •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会上的讲话

  •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社会宣传实施方案

  • 工商局长在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场整改工作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 工商局长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再动员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 12.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牵头单位: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教体局。
    13.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牵头单位: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14.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牵头单位: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工商分局。
    15.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牵头单位: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16.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si?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牵头单位: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
    (四)环境保护
    17.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
    1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牵头单位:区环保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五)重点场所卫生
    20.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责任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21.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牵头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分局、文教体局。
    22.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牵头单位:区文教体局
    配合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2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牵头单位: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2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牵头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
    2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
    26.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牵头单位: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27.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牵头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文教体局、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区创业服务中心
    28.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牵头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
    29.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因市方案责任分工公用事业局为牵头单位,我区公用事业职能在城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30.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31.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区文教体局。
    32.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分局。
    3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34.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责任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35.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36.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 ……(未完,全文共7767字,当前只显示374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上一篇:2015届高三上学期模拟演练语文试题(附答案)
    下一篇:附属小学2015年工会计划

    相关栏目:卫生 医院 城建 城建讲话 计划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