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临床教学工作岗位职责 | ||
| 临床教学工作岗位职责 **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科教科(或教学办)工作制度 1、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临床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沟通、协调医院和**医学院各有关部门及教研室之间的关系; 2、负责学院下达的各项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3、协助医学院党委、团委做好学生党、团组织工作; 4、完成教学和学生管理文秘档案工作,处理日常教务和学生管理工作; 5、根据学院教务处及临床医学部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组织开课教研室主讲教师的聘任工作; 6、组织和协调学院教务处、临床医学部及各教研室的学生考试工作; 7、安排实习生到各实习科室的接送工作; 8、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安排各种进修培训; 9、完成任课教师带课酬金的预算和发放工作; 10、积极组织各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11、为各教研室创造条件,开展现代化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学,制作多媒体课件等)。 教 学 研 究 室 工 作 暂 行 条 例 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是高等院校组织教学、科学研究和师资培养等工作的基层组织。教研室的工作和建设,对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教学管理,更好地做好教研室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认真完成一门或几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工作和各级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进行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其它实际工作。 第二条 教研室要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各级教师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在学术上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_讨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三条 教研室分属各系(部)领导。 第四条 教研室设主任1人,全面负责教研室的工作。根据需要可设副主任1人,协助主任工作。临床各学科的教研室主任一般兼任医院本临床科或专业科的科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一般应由政治思想好、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的教师担任,并按上级有关规定任命。 教研室主任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执行教学计划、选编教材,拟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制教学日历、组织教学检查、开展教学法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各项教学工作。 2、领导和组织制定科学研究计划,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各科研课题的实施并检查进行情况,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3、领导并组织各级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和研究生、进修生的培养工作。 4,领导所属技术室和资料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配合党支部做好本室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并组织本教研室成员的考核工作(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等),提出奖励和晋级的意见。 6、临床课教研室主任负责医院本临床科或本专业科的医疗工作。 7、主待教研室会议,教研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研室会议讨论。 8、贯彻和实施系(部)领导布置的有关工作。 教研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所分担的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教研室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对本教研室成员有招聘与解聘建议权,对调入、调出教研室的工作人员人事及有关部门应充分听取教研室主任的意见。 2、对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经费有使用和支配权。 3、对本教研室各级人员的培养,首先由教研室主任提出意见,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要充分尊重教研室主任意见。 4、各级教师必须服从教研室主任的领导,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教研室的重大问题在经过民主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主任有决定权。 5、参与学院的管理。学院每学期要开一次教研室主任会议、认真听取管理方面意见,学院的重大问题应向教研室主任通报。 第五条 教研室教师的职责 1、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做到教书育人。各级教师均须承担一定量的教学工作。 2、各级教师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完成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本学科的新成就和新进展,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 3、高年资教师有责任帮助指导低年资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 4、各级教师都应承担并完成教研室分配的教学、行政工作或其它工作。 5、临床学科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医疗工作。 第六条 教研室可设兼职秘书一人,协助教研室主任工作,教研室秘书协助管理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七条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努力提高课堂讲授水平,为保证授课质量,课堂讲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四年以上的助教可担任部分讲课任务.四年以下助教可进行培养性讲课。除临床课外,每门课程安排的任课教师不要过多,公共课、基础医学课一般不多于三人,专业课一般不多于六人,以免影响讲课内容的系统性和学生的听课效果。 课堂教学要按照(教学工作常规)第一章第五条和第二章第二条的要求认真进行,以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第八条 实验实习是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帮助学生验证和巩固理论知识,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的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明确本教研室对学生基本功及基本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并使学生能够予以掌握。 要按照《教学工作常规》第二章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实习课教学。 第九条 各专业的临床实习分为教学见习和毕业实习,教学见习是使学生初步接触病人,结合课堂讲授,认识各种常见病,了解各种实验诊断和疾病的临床表现,熟悉最基本的临床操作和物理学检查方法;毕业实习是综合训练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地观察和处理病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 凡有临床实习任务的教研室都要选派有经验的教师专门负责教学见习和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工作,按《教学工作常规》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认真完成教学见习和毕业实习的教学任务。 第十条 加强对学生自学的指导,培养学生独立钻研及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教研室在全部教学过程中应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学习方法。指导他们阅读中、外文参考书刊,组织读书报告会,对学生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学生,可组织他们成立学习或研究小组,在教师指导下,学习或研究一些专门问题,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要加强辅导。 为拓宽学生的基础及专业知识,在完成必修课教学任务外,各教研室在每学期都应为学生举办1-2次专题报告或讲座。 第十一条 各教研室要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评定,通过课堂提问、小测验、批改作业及实验(习)报告、辅导答疑等方式,随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借以督促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并作为评定最后成绩的参考,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课程结束后按规定对学生进行考试考查,教研室要对考试内容、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研究.以确保通过考试(或考查)能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学效果。考前要做好辅导答疑工作,考后要认真组织评卷并分析总结工作。 第十二条 教研室应积极地、有计划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教师应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教师的科学研究时间,应根据教研室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统筹安排。 要根据教研室的条件和特点确定科学研究方向。在确定总的研究方向并保证完成科研课题的前提下,应支持教师根据本人的特长和志趣_选题进行研究。科研方向确定后,要认真制订科研计划,落实科研人员,设备和经费,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总结。 教研室应有计划地定期举行文献报告会、学术讨论会等学术活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各抒己见,_讨论,交流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气氛。 教研室要注意组织、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的研究,并将其列入教研室的工作日程。 临床教研室要注意临床资料的积累,积极开展临床研究工作,提倡临床教研室与基础教研室协作,联合开展应用研究。 第十三条 各教研室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具备招收研究生的资格,或创造与兄弟院校联合招收研究生的条件。 第十四条 教研室应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要注意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作用,鼓励他们发挥专长,在教学、医疗、科研和指导青年教师、培养研究生等方面做出成绩。 中年教师是教研室的骨干,要十分重视中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要逐步确定每个中年教师的专业发展和科学研究方向,提供国内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的机会,并努力创造条件选送优秀教师到国外深造。 青年教师应着重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阅读外文书刊能力的培养,要加强教学能力的培养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0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2、学生党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医学院临床医学部关于“两段式”教学学生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按照**医学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医院应根据学院团委、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医疗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等活动;协助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就业工作,将就业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给每一位学生。 14、医院需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习、生活环境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15、医院定期组织师生座谈会、教学工作例会、研讨会及时了解教学及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时与学院各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达到工作的协调解决。 16、对于学院划拨的教学、学生管理经费需专款专用,学院将不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医学院临床理论教学管理规程 一、目的和意义 临床理论教学是教师根据培养目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系统地、科学地传授医学理论知识的过程,是培养学生科学思维、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承担着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的任务。抓好课堂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加大管理力度是提高教学水平的保证。根据《**医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医学院2001年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理论授课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有关教学规程。 二、组织机构 建立独立、完整的理论教学管理网络,即在教务处及临床医学部的指导和协调下,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应由一名院长或副院长分管教学。科教科(医教科)负责医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教学管理人员。按学科设置教研室及任命教研室主任,无教研室的科室应有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分管教学,并配备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任教学秘书,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教学环节 (一)教学小组的组成和任务 承担本、专科理论授课的学科每学期开课前应组成由教研室领导的课程教学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确定的课程主讲教师来担任,小组授课成员由主讲教师和教研室商定。以上机构及人员确定后需上报科教科、学院临床医学部及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调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换授课教师时,应在其所授课程开课前1周向临床医学部提出申请,讲明理由,批准后方可调换,并通知科教科及教务处。 各教学小组应认真填写教学进程表,确定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并注明排课要求,经教研室同意后按时报科教科审核,然后上报教务处及临床医学部。凡编入各学科教学小组的教师无论脱产与否,其工作都必须以教学为主,必须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后才能安排其它工作。教师每次教学的轮转时间不得少于1学期。 (二)任课教师的审核 任课教师应由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有一定学术水平和临床教学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医务人员担任。本科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大学本科学历和讲师(主治医、主管护师)职称以上,情况特殊的课程也可由高年专科学历教师担任。专科大课须由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担任。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授课应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的60%,青年教师培养性讲课不超过总学时的15%。凡第一次授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由教研室组织、科教科参加,做好试讲记录,并备案,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讲课。 (三)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安排讲课,授课前应结合教材认真备课。讲师以上人员授课前给三天时间备课,初讲教师给一周时间备课。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必须进行集体备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医院共同承担理论授课的课程,每学期开课前由临床医学部协调各有关医院相应教研室进行集体备课。各课程教学小组对课堂上讲授的内容必须按原文以章节为单位共同讨论,注意对讲授方法及重点、难点的研究,并加入学科的新进展。可组织青年教师观摩老教授讲课,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及时做好集体备课的记录,使之能反映出每年所讲授的系统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时数,以备充实教学资料,完善教学管理。 (四)讲稿和教案 承担本、专科教学的教师授课前必须认真编写教案,青年教师及低年资副高职称教师还应书写讲稿,教学内容要力求反映当前学科领域的发展,贯彻教书育人的要求。教案要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每2个学时为一个单元,须内容完整、段落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的科教科要定期对讲稿、教案进行检查,临床医学部进行不定期抽查。 1、教案的内容包括: (1)教学目标:知识传授目标、能力目标、德育目标。 (2)教学内容:围绕目标,突出重点、难点及疑点。 (3)教学过程设计:教学内容时间安排,教学方法、技巧、板书设计等。 2、教案力求重点突出、内容精练、条理清楚、层次分明。 3、教案本、讲稿本由各医院按照学院统一的格式印制、下发。 四、质量监督与控制 (一)听课制度 听课制度是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级负责同志要深入课堂,坚持执行。 1、学院临床医学部及教务处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时的检查性听课。 2、医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或副院长每月进行1次检查性听课;科教科每两周听1次课;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每学期至少听每位任课教师的课1次。各医院每学期把听课执行情况报临床医学部。 3、各级领导每次听课1—2学时,事先不通知授课教师。听课后须认真填写《听课评议记录表》,评议记录一式两份,由教研室和科教科分别保存。教研室负责将听课意见反馈给授课人,科教科负责将听课意见汇总后上报临床医学部。 4、各级听课人员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教学秩序。 5、听课的主要任务: (1)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进行评议; (2)了解教师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 (3)了解学生的课堂纪律,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4)听取授课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和意见。 (二)教学检查 1、保证课程的学时数,不得提前上课或下课,不得无故增加或减少课时。不得随意修改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不得擅自调课或缺课。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周向科教科、临床医学部、教务处申请批准,并及时通知授课班级。调课、补课时由教务处协调安排适当时间和教室。 2、教研室对培养性讲课的教师评估率达100%,其他教师评估率达20-30%,组织学生对讲课教师进行评教评学,并将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 3、每学期课程结束后,临床医学部及科教科组织学生对讲课教师进行评教评学,将结果通知本人及教研室,并入本人业务档案。 4、教研室将每位授课教师的工作量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准确填写,由教研室秘书整理,教研室主任签字后装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的依据。 五、临床理论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应建立教学档案,包括科教科、教研室(科室)及教师个人教学档案,作为规范教学和考核评聘专职教师及兼职教师的重要材料。 1、科教科将理论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教学完成情况、理论考试成绩单及分析总结、师资培养情况、兼职教师聘任及登记、理论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存档。 2、教研室(科室)的临床理论教学档案由教研室(科室)负责记载和管理,记载内容为各教研室(科室)的一切理论教学工作。 3、教师个人档案由教研室(科室)负责管理和记载,内容为: (1)教师每年讲课、课后辅导、考试的班级、学时数、带教学生人数; (2)各级领导和专家检查性听课、学生对教师的评教结论,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素质和教学效果等反馈材料。 4、附属医院各级临床理论教学档案的建立和充实,还应参照国家教委2007年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完成。 六、其它 1、教师上课要仪表端庄,围绕教学大纲的内容认真讲授,主次分明、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最基本的内容应详细讲解清楚。授课时鼓励使用电化教学手段,注意教学方法的改进,尤其要尽量避免灌输法,多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直接参与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教学效果。同时课堂上要注意教风建设,授课中要贯穿辩证唯物主义及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板书规整,条理清楚,内容简洁。 2、学院下发的授课费由教研室根据教师的授课情况及教研室的具体情况发放,对责任心不强、授课质量差、缺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扣发。 3、发生教学事故者按教学事故处理有关文件执行。 **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议记录 授课课程 授 课 人 职称 所在系部 讲授班级 授课内容 评 议 内 容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教师 授课 情况 教 学 态 度 教态端庄,行为规范,时间准确 备课认真,内容谙练 教书育人,严格要求 教 学 能 力 概念准确,讲述透彻 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分配合理 启发思维,联系实际 表达生动,合理互动 挖掘能力,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板书整齐,准确适当 (学术)语言规范,普通话标准 教学设施的使用以及与授课内容的配合状况 学生 听课情况 课堂气氛与纪律 学生整体听课状况 教学环境 与 教学设施 教室(实验室)环境卫生 教室(实验室)设施,包括多媒体设备、课桌椅、窗户窗帘、照明、防暑(供暖)等设施情况 实验室仪器、实验设备等情况 综合评议结果 意见 与 建议 听课人 听课时间 注:“综合结果”栏 优秀:上述各项全部在“较好”以上,且12项为“好”; 良好:上述12项在“较好”以上;一般:上述10项在“较好”以上; **医学院(专家)听课评议记录 授课课程 授 课 人 职称 所在系部 讲授班级 授 课 内 容 评 议 内 容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教 学 态 度 教态端庄,行为规范,时间准确 备课认真,内容谙练 教书育人,严格要求 教 学 能 力 概念准确,讲述透彻 重点突出,分配合理 启发思维,联系实际 内容充实,信息丰富 紧扣大纲,反映前沿 表达生动,互动合理 挖掘能力,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板书整齐,准确适当 (学术)语言规范,普通话标准 教学设施的使用以及 与授课内容的配合状况 教学 效果 课堂气氛与纪律 学生整体听课状况 综合评议结果 听课人的总体评价、意见及建议: 听课人 职称 职务 听课时间 注:“综合结果”栏 优秀:上述各项全部在“较好”以上,且12项为“好”; 良好:上述12项在“较好”以上;一般:上述9项在“较好”以上; **医学院教师(同行)听课评议记录 授课课程 授 课 人 职称 所在系部 讲授班级 授课内容 评 议 内 容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教学 态度 1、教态端庄,行为规范,时间准确 2、备课认真,内容谙练 3、教书育人,严格要求 教 学 能 力 4、概念准确,讲述透彻 5、重点突出,分配合理 6、启发思维,联系实际 7、表达生动,合理互动 8、挖掘能力,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9、紧扣大纲,反映前沿知识 10、内容充实,信息丰富 11、(学术)语言规范,普通话标准 12、板书整齐,准确适当 13、教学设施的使用以及 与授课内容的配合状况 教学 效果 14、课堂掌控程度(气氛与纪律) 15、学生整体听课状况 综合评议结果 听课人的总体评价、意见及建议: 听课人 职称 职务 听课时间 注:“综合结果”栏 优秀:上述各项全部在“较好”以上,且12项为“好”; 良好:上述12项在“较好”以上;一般:上述9项在“较好”以上; **医学院(学生)听课评议记录 授课课程 授 课 人 职称 所在系部 讲授班级 授课内容 评 议 内 容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教 学 态 度 1、教态端庄,为人师表 2、备课认真,内容谙练 3、教书育人,严格要求 4、时间准确,行为规范 教 学 内 容 5、概念准确,讲述透彻 6、思路清晰,重点突出 7、内容充实,分配合理 8、挖掘能力,注重(综合)素质培养 教 学 方 法 9、启发思维,联系实际 10、表达生动,合理互动 11、(学术)语言规范,普通话标准 12、板书整齐,准确适当 13、教学设施的使用以及 与授课内容的配合状况 教 学 效 果 14、课堂气氛与纪律 15、培养科学思维方法 16、课堂吸收效率 综合评议结果 听课人的总体评价、意见及建议: 听课人 系部、班级 听课时间 注:“综合结果”栏 优秀:上述各项全部在“较好”以上,且12项为“好”; 良好:上述12项在“较好”以上;一般:上述10项在“较好”以上; **医学院临床课程考核细则 根据**医学院《教学工作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常规》、《学生成绩考核管理规定》,以及加强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临床教学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以使考核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一、目的和意义 临床课程的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学生所学课程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的评定,是对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所学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督促,是检测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是教学工作改进、教学质量反馈的主要途径,为学校掌握教学动态和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提供可靠依据。加强临床课程考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考核种类及基本要求 1、教学计划中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选修课),每学期都要按规定进行考核。 2、考核的内容与要求一般为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不另出复习提纲或指定考核范围,不允许暗示或提示考试内容。考核前,教师不做集体辅导。 3、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试采取百分制记分(六十分为及格),考查采取五级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每学期的考试课应为4~6门。 4、凡有实验、实习内容的课程,都要进行实验、实习考核。 5、缺实验、实习达某门课程实验、实习三分之一学时以上者,按实验、实习课不及格论,均不得参加本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按零分处理。 6、学生累计缺课达某门课程三分之一学时数,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正式考核。 7、结课考试于每学期中和期末2周内进行。考查课考核,可结合学生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情况、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评定,考查在本课时数内完成,不另行安排时间。考试课的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8、考核成绩统一由教务处载入学生成绩档案,学生毕业时归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方法 考核具体方法可根据教学目的、学科的特点,采用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一次笔试时间,一般为两个小时,毕业考试时间不超过三小时,口试时间为30分钟。 四、考核试卷 (一)命题与审定 1、命题要求:命题是考试的核心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期末考试或结课考试的命题全部实行“考教分离”,即本轮教学的授课教师不参与命题工作。考题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既要涵盖全部教学内容、注重“三基”考核,又要突出重点、有分析综合、难度适宜。命题量要求偶数,各种题型的试题按难易度顺序排列。 命题完毕进行审查。命题过程和试题为学校机密,任何人不得泄漏试题内容,否则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2、命题方法 (1)题库命题 本科主要课程全部采用校级题库命题。在考前三天由教研室主任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年资、高职称教师到教务处协助抽组试题及标准答案。 (2)教研室命题 未建题库的课程,由教研室按照教学大纲、教材命A、B两套试题,如为两个以上医院共讲的课程,则由临床医学部统一组织命题,以保证试题的内容、类型、层次、比例等分配合理,与教学大纲的符合率高,命题同时应制定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试卷必须按试卷标准格式打印。 (3)命题要求 题型多样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题量为60~70道左右,分值比例为主、客观题4:6。客观,客观性试题主要为单项选择题(4选1)、多项选择题(5选多)、填空题为主,,主观性试题要求以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为主。 (4)命题完毕,认真复核校对,避免内容差错,最后审定上交。 (二)试卷印制、装订与密封 1、命题完毕并审定后,提前三天由教研室或科教科派专人密封送交学校教务科考试中心审核后统一送教材科安排印制,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当即退回。 2、试卷印刷、装订、密封由教材科于考前二天内完成,要注意b_m。 (三)考场设置与组织管理 1、考场设置;结课和期末考试的考场由教务处统一编排,于考试前两周公布。 2、考场组织:考场组织是考试的重要环节,监考是维持正常考试秩序的保证。各理论授课承担医院教学科、教研室选定责任心强、作风好、有经验的教师承担主监考,教辅人员或行政人员承担副监考。监考教师阶梯教室不少于3人,中、小教室不少于2人,各教研室之间可交叉配备。各教学管理部门领导要深入考场巡视,检查教师监考情况和学生考试纪律,处理考试中的各种问题。 3、主监考教师职责 (1)考试前到教务处领取《学生成绩册》、《监考工作报告》和《考场记录》。 (2)考试前30分钟到教材科领取试卷,开考前拆封、清点份数。至考试结束前,多余试卷任何人均不得带出考场。 (3)考前安排好考生座位,可张贴考号或在黑板上标明按学号就座的顺序,并注明监考教师名字及举报电话。座位间隔必须合理。 (4)宣读考试纪律、《考场指令》及注意事项,发放试卷后,公布总页数。 (5)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监考工作报告》、《考场记录》,应尤其注意缺考学生的记录,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到各相关系部进行试卷的密封装订。 (6)履行其他监考人员的职责。 4、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工作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监考教师是严肃考试纪律的主要执行者,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纪律,自始至终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清场,认真清查考生所带用具,要求除考试必需的学生证、笔、直尺、橡皮外,任何书籍、笔记、数表、草稿纸、手机、快译通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凡带入考场的收缴后集中存放。 (3)考生在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应监督检查考生按号入座,核实学生证件,谨防冒名顶替,清点、记录参加考试人数。 (4)在考试过程中要加强巡视,及时发现、解决考场上发生的各种问题。在考场内不得看书、看报、交谈、吸烟及从事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亦不应一味埋头看空卷。放松监考和听任违纪作弊是失职行为,将受到相应处分。 (5)对一切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凡发现证据确凿的违纪或作弊行为,应当场宣布试卷作废,但该生不得退场,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答卷,并填写《考场违纪登记表》,及时报教务处。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提出与试题答案有关的问题一律不予回答,严格执行规定的考试时间,不得任意延长或缩短,特殊情况须经请示上级教学主管部门。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掌握好时间。 (7)在监考过程中的讲话、巡视应尽量避免影响考生的正常答卷,不得无故翻阅正在考试的考生试卷,不得给学生提示或暗示。 (8)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集试卷,清点试卷是否与考生人数一致,若发现缺少或多出试卷,必须查明原因。 5、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2)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及必需的笔、尺、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可冒名顶替。 (3)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就座,不得任意挑选或随意调换座位,不听指挥者,监考人员可劝其退出考场。 (4)迟到15分钟以上者, 不得参加考试,按旷考论处;考试全过程不得退出考场。宣布考试结束后,学生停止答卷,仍坐在座位上,监考教师收齐全部试卷清点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不交试卷者,责任自负。 (5)拿到试卷后, 应首先清点试卷页码,检查试卷是否破损,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应及时举手提问予以解决,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除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写姓名、学号等,不得在试卷密封线外面作任何标记。 (6)闭卷考试,考生不得将教科书、笔记本、手机、呼机以及与考试有关的其他学习材料带入考场,如有携带应主动放置于指定地点。凡不听劝告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考试中间发现座位或桌内有书、笔记等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 (7)严禁任何形式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考试中有夹带字条、抄袭、传递信息行为者监考教师宣布其试卷作废,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正常重修,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8)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 (四)评分与登分 1、密封后的试卷,不得带回家中,由教研室主任领回教研室进行评卷。如为两个以上医院共讲的课程,则由临床医学部统一组织评卷,要求密封、流水式评卷。 2、教师在评分前要讨论标准答案,明确采分点之后再开始严格评卷;采取“封闭式”流水作业评卷,主观性试题必须由专业教师评分,每个试题的评分教师应相对固定,各题评分教师应在题号上签全名。客观性试题卡由电脑评分。对缓考、重修试卷同等对待,不得随意加、减分数。试卷评定后要有专人负责核查,并明确每份试卷所得总分,核查无误后方可拆封。 3、评卷工作要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拆封,由专人负责将成绩登在《学生成绩册》上,各教研室主任必须确定所报成绩为总成绩(包括理论与实验、实习成绩),一式二份,教研室主任、科教科科长签字后到临床医学部统一录入成绩,教研室、科教科、临床医学部及教务科各保存一份。教研室不得随意向学生公布成绩。教研室上交的成绩册任何人不得涂改,如确系有误必须修正时,教研室应出具文字说明,并在修改处签字和加盖科教科公章。 4、各教研室对每次考试成绩要进行成绩统计。通常考试结果,_成绩呈正态分布,均分75±5,标准差7~9之间,全距25~30。如果_成绩分布与上述要求相差很远,教务部门有权调整之后再向学生公布。 5、登分后的试卷及标准答案全部送交临床医学部,临床医学部随机抽查部份试卷,发现有错评、漏评,通知教研室修正,如差错率>2%,则全部退回教研室重新评定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试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 为了进一步提高考试质量,更有效地发挥考试作用、及时修正试题库,要求每次考试后,必须进行试题质量和考试质量分析。试题质量分析由各教研室派一专人到临床医学部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分析结果在教研室、科教科、临床医学部及教务处各保留一份。考试质量分析及考试总结应上报临床医学部和教务处。 (六)考试成绩和试卷管理 1、考试成绩应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临床医学部进行成绩录入,学生如对考试成绩确有异议,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可向临床医学部提出查卷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临床医学部负责组织核查,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2、试卷上交临床医学部封存5年以上。 (七)抓好考风,严肃考纪,教师是关键。凡在辅导、命题、印制、试卷交接、 考试、评判过程中发生漏题、泄题、涂改试题答案或分数、给分不当、擅自公布分数等事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实验、临床见习教学考核 实验、临床见习是整个教学过程中极其重要的实践性环节,是作为理论学习的继续、补充和扩展,具有课堂教学所不能代替的独特作用。 1、考核范围:诊断学、外科学总论实验,内、外、妇、儿科临床见习,都必须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诊断学、外科学总论实验报告、体格检查、技能操作;内、外、妇、儿科临床见习病历、诊断、治疗。 3、考核方法:可采取开卷、闭卷、口试、实际操作、实验报告、病历等形式。 4、成绩记载:实验、临床见习教学成绩应占该门课程成绩的15%。应包括提问、小测验、实际操作、实验报告等,各考核项目所占比例,或由各教研室(实验室)确定。 5、其它 (1)实验、临床见习课缺课三分之一学时以上者,成绩以不及格论,并不得参加本门课程考试; (2)实验报告抄袭他人的,一经证实,成绩按零分处理; (3)实验、临床见习成绩报临床医学部后与理论考试成绩按比例算出总成绩上报。 六、毕业实习考核及毕业考核 1、毕业实习是关系到学生将来能否胜任医疗、医技、护理工作的主要环节,是培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教学阶段,必须高度重视。 2、毕业考核包括:毕业实习临床技能考试(即出科考试),在内、外、妇、儿各科实习结束时进行;毕业考试在全部实习结束后进行。 七、缓考与重修 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申办缓考手续,各有关部门对申请缓考的学生要从严掌握。 2、因病申请缓考的学生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教务处备案。 3、缓考学生及考核不及格学生的相应课程随下一届学生重修。 任课教师试讲制度 1、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任课教师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试讲系由学院或教学基地的教学管理部门或教研室(组)组织的任课教师在正式授课前进行的试验性讲课活动。 3、试讲是检查任课教师授课质量,严格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教学管理部门或教研室(组)应认真组织实施。 4、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方可带教授课: (1)新任课教师; (2)新开课程; (3)授课内容、教学手段有重大调整; (4)教学检查或评估不合格的教师。 5、试讲应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主持,本学科全体教师、教学督导组成员和有关领导参加,须在正式上课前三周完成。 6、试讲时必须像面对学生一样完整讲授1-2学时。 7、试讲结束后,要对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方法、板书、语言、教具、课件、时间分配和仪表等全过程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教学管理部门。 8、试讲不合格者,可再给一次试讲机会,对两次试讲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授课资格。 附:新教师试讲审批表 **医学院新教师试讲审批表 教师姓名 性别 年龄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 学位 教研室 职称 试讲内容: 听课人员: 听课评议小组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科教科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科教科、临床医学部各存一份 **医学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规程 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院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理论联系实际及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学生验证课堂理论知识的重要阶段。为了加强临床实践教学,使学生牢固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动手和临床思维能力,达到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特制定如下教学规程。 一、组织机构 在教务处及临床教学部指导与协调下,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应由一名院长或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科教科负责全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按学科设置教研室及任命教研室主任(无教研室的科室应有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分管教学工作),配备一名教学秘书(中级以上职称)协助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组组长工作。从上到下建立起一套独立、完整的临床实践教学管理网络。 二、临床见习 临床见习是学生验证课堂理论知识的重要阶段,应不断提高这一重要环节的教学水平,提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 详见《**医学院临床见习基本要求》。 三、毕业实习 临床毕业实习是高等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临床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独立 ……(未完,全文共65205字,当前只显示1569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临床教学工作岗位职责) 上一篇:城区农贸市场现状问题及治理对策思考 下一篇:学院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 相关栏目: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