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乡镇2015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2015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依法有序开展我镇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规定,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_的_和__、_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依法有序开展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着力推进基层民主、优化基层队伍结构、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建设。坚持_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居民选进居委会班子,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巩固_执政基础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步骤
居委会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㈠ 组织准备阶段(5月20日—6月3日)
1、成立选举工作领导机构
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和组织本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案,落实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发动和教育引导居民依法参选,选好新一届居委会班子,检查指导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实施,检查和指导面上工作。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区统一部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形成工作意见,制定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选举日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6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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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召开居民会议 。各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是居民会议的一种方式),由居委会主任作本届居委会工作报告;选举委员会主任介绍选举方案草案,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选举日为7月26日。
    5、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居民选举委员会,分别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选举业务培训。镇培训的对象是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镇选举工作联络员。居民选举委员会培训的对象是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居民小组长、选民登记员和选举大会及投票站的工作人员。
    6、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镇、居委选举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会议、黑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重要性的认识。各居民区在党组织领导下,引导、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等骨干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把居民的思想统一到选好干部上来。
    ㈢ 组织实施阶段(6月27日—7月26日)
    1、组织选民登记
    ⑴ 划分选民小组,一般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特殊情况以一定区域范围划分。
    ⑵ 根据本居民区人口及居住情况,确定登记人员,一般每个居民小组为2—3人。
    ⑶ 确定并公布本居民区选民登记的期限,选民登记的时间以3至5天为宜。
    ⑷ 组织选民登记,采用选民主动登记的方法。
    ⑸ 登记时要掌握好选民的年龄条件、政治条件和属地条件,确保不错、不漏。长期外出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居民,经通知后未在选举日的20天前参加登记的,未办理委托登记手续且未在选举日的10天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的,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计入本届参加选举的选民人数。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采用选民登记方法进行登记,选民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利。
    ⑹ 选民名单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发现错漏时,应当在选举日5天前依法作出解释或补正。
    ⑺ 登记工作结束后,将选民名单统一登记造册,并据此填发《选民证》,《选民证》加盖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2、提名和确定候选人
    ⑴居委会成员应当是群众拥护、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乐于奉献、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居民。候选人的具体条件由居民会议根据本居民区实际情况讨论确定,并在选举方案中进行明确,但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⑵ 居委会班子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由5—9人组成。居委会成员职位和职数可根据居民户数(人口)和居住情况确定。居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⑶ 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分别多于应选名额。具体差额数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拟订选举方案时提出,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⑷ 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有三种方式。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初步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由5名以上户代表联合提名;采用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由居民代表3人以上联合提名。提名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在选举日的10天以前张榜公布。提名产生的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额多于规定的差额数时,应当由居民会议投票,以得票多的为正式候选人;也可以用民主协商的方式产生。采取一人一票提名候选人方式的,以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
    ⑸采用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投票选举后当选的有效。没人能当选的职位,以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再进行另行选举。正式选举后在低职位当选的人员,要竞选更高的职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选辞职,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方可参加竞选;若竞选失败,不能再当选正式选举中当选的职位。
    ⑹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照得票多少顺序和姓氏笔划排序进行张榜公布。居民选举委员会在公布候选人名单后,应运用书面形式,客观公正地向居民介绍候选人年龄、文化、简历等情况。
    ⑺候选人的宣传和竞选,必须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应当填写《公正竞选行为规范承诺书》。候选人的宣传和竞选应当从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到投票选举之前结束,选举日当天应当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
    ⑻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如有候选人要求退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缺额的候选人可以从原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顺序进行递补,并及时向居民公布。采取“一步法”选举的居委会,采取自荐竞选的程序环节,进行报名登记,开展竞选宣传。未采取自荐竞选等方式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选举中心会场和投票站写上或者张贴任何人姓名。
    3、投票选举
    ⑴ 居民选举委员会在投票选举日以前,应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一是确定选举大会中心会场监票和发票、唱票、计票人选和投票站工作人员(候选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票、发票、唱票和计票人员),并进行相关的选举业务培训;二是张榜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中心会场场所。三是确定并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设立选举会场、投票站;四是布置选举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
    ⑵ 选举大会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中心会场举行庄重的选举仪式,播唱国歌,有条件安排录像。
    ⑶在中心会场外,可根据需要设立若投票站,每个投票站有工作人员3人以上,因故不能到场的选民,可以在选举日前书面委托本居民区有选举权且参加登记的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⑷参加选举大 ……(未完,全文共6280字,当前只显示30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2015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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