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国土资源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激发市局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工作热情,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评对象
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公共工作考评内容(40分)
1.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5分)。工作人员有被投诉并经查实,该项不得分,影响市局测评结果的,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赌博等违反“六项禁令”行为,无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办人情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无受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的人和事(6分)。凡出现一起违反“六项禁令”或受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的人和事,该项不得分,同时,取消该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5分)。其中,在市局网站上录用政务信息(4分)、在《**国土资源》录用稿件(1分)。(各科室、单位具体任务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4.严格安全b_m制度,未发生国土资源x_m事件(5分)。出现一次x_m事件不得分,x_m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影响工作,严格按职责分工及程序办事,限时办结相关业务(5分)。出现一起相互推诿影响工作或超时办结业务的扣1分。
6.严格执行督办制度,做好上级国土部门、市政府、局领导批示件以及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事项的办理落实和反馈工作。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台帐,及时完成各类报表统计汇总工作(5分)。事项办理落实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工作台帐缺一项扣0.5分,未及时完成统计报表每次扣0.5分。
7.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参与预防处置涉地、涉矿矛盾纠纷,如出现矛盾纠纷必须及时填报《**市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排查表》(4分)。如未填报每次扣2分。
8.做好市长信箱、市长直通电话、市局网站信访件的办理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处理结果,受理率、办理率、反馈率达到100%。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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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工作,不因规划而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10分)。如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该项不得分。
    2.及时对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项目,不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5分)。发生一起违规出具用地预审意见或安排用地计划指标该项不得分。
    3.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矿产开发项目,不出具项目规划预审意见(5分)。发生一起违规出具规划预审意见该项不得分。
    4.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台账管理(5分)。未建立台账管理该项不得分。
    5.对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违反规划用地和设矿(10分)。出现一起对县(市、区)违反规划用地、设矿出具规划审查意见的扣3分。
    6.严格执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严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审查关(10分)。发生一次把关不严扣2分。
    7.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组织完成2012年度增减挂项目拆旧复垦区验收工作,及时出具项目勘查或验收报告(15分)。全市出现一个已申请未验收项目扣5分。
    财务审计科
    1.编制市本级国土资源收支预、决算,并按要求及时公开(15分)。未编制收支预、决算该项不得分,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扣5分。
    2.做好市局国土资源收益和征收、缴交、管理,确保收支和票款分离(10分)。未做到收支和票款分离该项不得分。
    3.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分别于6月底和本年度末公布(10分)。每少公布一次扣5分。
    4.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核拨支出(10分)。出现一起不按规定核算核拨支出扣2分。
    5.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做到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严禁私设小金库(15分)。出现违反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该项不得分。
    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科)
    1.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依法高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报批任务(8分)。因用地报批不及时每次扣1分。
    2.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5分)。未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该项不得分。
    3.以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为基数,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确保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8分)。耕地面积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
    4.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新的要求,按计划有序推进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完善工作(8分)。未按部署完成工作该项不得分。
    5.严格审核把关,全面执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落实到位(8分)。出现一起低于补偿标准或补偿不到位该项不得分。
    6.依法依规供地。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以及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限制用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用地定额控制指标供地(8分)。出现一起违规供地扣2分。
    7.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从 4月1日起,将批准的征地信息按要求提供在“征地信息”专栏网页公开(5分)。未将批准的征地信息及时提供公开一次扣1分。
    8.按照“供一宗,录一宗”的原则,每供应一宗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成交(或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供应信息录入土地供应监管系统并按时在动态巡查系统中填报各类信息,动态巡查率达90%以上(含90%)(10分)。每延期录一宗扣1分;动态巡查率80%—90%(含80%)扣3分,80%以下扣5分。
    地政地籍科
    1.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15分)。调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对地籍调查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各地做好内业整理、数据建库工作(10分),受到省厅通报批评该项不得分;督促各地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5分),受到省厅通报批评该项不得分。
    2.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15分)。完成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对县级成果进行市级复查,确保数据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开展市级复查工作(10分),未完成不得分;通过省级验收(5分),未通过验收不得分,省厅未组织验收不扣分。
    3.配合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3分)。按照国土部、省厅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工作。工作配合积极主动得3分,否则不得分。
    4.加强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工作(15分)。完成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10分),受到省厅通报批评该项不得分;按时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上报地籍信息统计数据(5分),未配合完成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该项不得分。
    5.严格执行土地登记规范化要求(6分)。按土地登记规范化要求,做好日常土地登记发证工作(6分),出现一宗未按规范要求登记发证的扣2分,扣完为止。
    6.做好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6分)。做好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6分),出现一起因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扣3分,扣完为止。
    测绘管理科
    1.完成市本级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20分)。未完成该项不得分。
    2.对全市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进行质量抽查,并有抽查测绘项目质量认可通知书(10分)。未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抽查该项不得分,少发一个质量认可通知书扣3分。
    3.对全市2014年购买s_m测绘成果进行b_m检查,并有s_m测绘成果b_m检查情况记录表(10分)。未开展测绘成果b_m检查该项不得分,没有情况记录表扣5分。
    4.对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进行统一监管,测绘市场健康发展有序,做到全年无投诉案件(10分)。有一起投诉案件该项不得分。
    5.积极做好“8.29”测绘法宣传日宣传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总结(10分)。缺活动方案或活动总结各扣5分。
    矿产资源开发科
    1.严格执行采矿权审批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及《**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审批工作制度》审批采矿权(15分)。出现一起越权发证该项不得分。
    2.严格执行采矿权公开出让和有偿使用制度(15分)。出现一起违规出让采矿权该项不得分。
    3.按时完成2015年度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及送审备案工作,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采矿权(10分)。出现一起违规设置采矿权该项不得分。
    4.全面完成矿山年检工作。按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时间完成全市2014年度采矿权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达90%(含90%)以上(10分)。年检合格率80—90%(含80%)的扣5分,年检合格率低于80%的该项不得分。
    5.严格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及时分解钨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到相关矿山,全市钨矿稀土矿没有超指标开采行为(5分)。发现一个超指标开采矿山扣1分。
    6.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矿产资源开发年报、煤铁钨矿开发利用季报、稀土矿开发利用月报,按时完成省厅下达的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5分)。每少报、迟报一次扣1分。
    矿产资源管理科
    1.完成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12分)。
    (1)及时上报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报表(4分)。每少报、迟报一次扣1分,受到省厅通报批评该项不得分。
    (2)建立矿山储量登记台帐,省、市发证矿山储量登记做到一矿一表(4分)。每少登记一个矿山扣1分。
    (3)完成延续登记矿山占用储量登记书审查上报(4分)。每少上报一个矿山扣1分。
    2.完成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16分)。
    (1)完成省、市发证生产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报)工作(5分)。每少完成一个扣0.5分。
    (2)完成省、市发证小型生产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年报)评审备案工作(5分)。每少完成一个扣0.5分。
    (3)对地质测量机构进行监督管理(6分)。对地质测量机构超资质、弄虚作假编制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报告并予以评审备案,发生一次扣1分。
    3.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8分)。
    (1)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管理规范(5分)。备案延迟每次扣0.5分,受到采矿权人投诉一次扣2分。
    (2)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3分)。对储量评审机构超资质、弄虚作假评审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并予以备案,发生一次扣1分。
    4.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8分)。
    (1)按时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统计月报(4分)。每少报、迟报一次扣0.5分。
    (2)会同市局财务审计科完成市级征收矿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 ……(未完,全文共12555字,当前只显示45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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