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 两个只减不增”的要求,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区控编减编目标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 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 的思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盘活用好现有的编制资源。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对全区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进行总量控制,着眼于控制和减少增量,不该增的编制坚决不增,确需增加的严格在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该减的坚决减下来,同时对各部门因职能和工作任务增加确需调整机构编制的,按照“ 撤一建一、总量控制” 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批。通过强化编制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 2017年底我区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工作 1.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坚持把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成立了区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工作领导 小组,由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严禁超编进入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严格执行部门“ 三定” 规定。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 三定” 规定。对规定的主要职责,要认真履行,不能失责或越权;对批准的机构限额、人员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不得突破。按照“ 瘦身” 与“ 健身” 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研究解决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通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现有在编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 极性,以此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解决矛盾的新路子。(区级各部门) 4. 积极研究解决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工作与编制限制的矛盾。积极研究解决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工作与编制限制的矛盾。鉴于安宁区编制紧张的实际情况,建议市编办能够统筹考虑给我区解决一部分事业编制,以解决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工作与编制限制矛盾突出的情况。(责任单位:区编办) (三)创新管理方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 1.推进空编收回制度,严格余编使用。对各单位空余编制,由区编委分类按一定比例收回集中管理和统筹调剂,并积极推动机构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急需。(责任单位:区编办) 2. 精减收回部分编制,盘活现有编制资源。一是通过改革精简机构编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和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机构类型,精简机构设置。对取消、转移、下放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和职能明显弱化、工作任务量明显减少的政府部门,收回部分行政编制。二是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盘活现有编制。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和结构,撤并整合职能相近、设置重叠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和的事业单位;对职能任务萎缩、名存实亡和长期不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将人员安排到职责相近的单位,收回空余编制;对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 业单位,在保证其正常运转、满足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收回其部分空余编制。(责任单位:区编办) 3. 用好用活现有事业编制。因公益事业发展确需增加人员编制的,对于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的,在全区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额内,坚持严格审批程序,予以统筹考虑。(责任单位:区编办) (四)建立健全控编减编长效机制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机构编制“ 一支笔” 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责任单位:区编办) 2.严禁部门“ 条条干预” 机构编制事项。各部门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的事项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起草领导同志讲话,不得涉及机构编制的具体内容,确实需要的,必须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未经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各种会议、领导讲话和部门发文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一律无效。严禁上级业务部门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评比达标等为条件,要求下级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为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备或增加编制。各部门在制定年度绩效考评等有关考评方案时,不得将未经批准的机构编制事项列入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 3.健全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建立由区编委领导牵头,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控编减编部门会商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协调配合机制。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严格职数管理、编制使用管理和人员经费管理,规范领导干部配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人员调整进出程序。组织部门在任用干部、调配人员时应按单位空编和职数情况办理,严禁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人社部门在调配、引进人才、招考录用人员时应按单位的空编情况办理,严禁超编进人。财政部门依据批准设立的机构、核定的人员编制、工资及有关规定,负责核定预算、核拨经费。积极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等部门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 ……(未完,全文共3853字,当前只显示21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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