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村社干部廉洁履职”相关情况 |
| 乡“村社干部廉洁履职”相关情况 一、除中央、中纪委制定的村社干部廉洁履职有关制度外,各乡(镇)有无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的制度规定,这些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成效如何?落实过程中有什么困难或制约? 除中央、中纪委制定的村社干部廉洁履职有关制度外,宝兴县结合实际也制定配套的一些制度规定,比如《宝兴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这些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成效比较明显。而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靠制度落实。同时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能从机制上防止不正之风的滋生,从制度上保障党员和群众对村干部的监督权利,从而促使村干部依法治村、勤政廉政,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各项政策,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行动上。但制度虽好,在落实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困难,比如:村干部放松自身要求,认为自己只要能办事就不错,不能要求过高。村级组织对村干部监管有“三不”,即“不能管、不好管、不愿管”。有的乡干部反映,依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6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处理过程中存在哪些困难。 近年来,一部分非党员进入村干部队伍,这部分非党员干部有些素质平平,甚至法纪意识淡薄,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部分非党员在任村干部后,出现了不愿接受群众监督,又自恃不是党员和监察对象而不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管辖,有些情况下出现有恃无恐的局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民事处罚没有明确规定。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成员是代表群众行使村民自治权的群众,村委会成员的一些经济问题,虽然已构成了公民(村委会成员)与法人(村委会)之间的财产关系的民事行为,但我国民法却未对这类经济问题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对非党村干部在法纪条规方面也不适用,致使在处理非党村干部时找不到合适的法纪依据。 二是党纪条规不涉及。村委会成员由民选产生,非党村干部占一定的比例,非党村干部在违反了一些制度和纪律规定时,不受党纪的约束和监督,从而出现了监督空白。 三是行政监察不合适。行政监察机关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而村委会不属国家行政机关,村委会成员也不属乡政府任命人员,也就不在监察部门的监管之内,对非党村委干部纪律处分的规定方面出现“盲区”。因此,非党村干部的行为除了触犯刑法等法律外,对其轻微的违法违纪行为,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法律纪律依据来查办。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督的尴尬局面。 三、基层党委政府是否定期对村社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怎样? (一)建立述廉常态化。明礼乡通过每月召开的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把村班子成员向乡纪委述职述廉变成常态化。乡党委和乡纪委通过听取述廉后,定期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发现村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提醒告诫并督促改正。目前,明礼乡召开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2次,站所负责人和村班子成员向乡纪委述职述廉3人。 (二)采取“三定”考核。一是定期访。乡纪委每周至少深入村、组走访三次,全面了解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提出指导意见。二是定期谈。定期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召开辖区社情民意恳谈会,构建民意交流平台,收集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做到民情快速反映、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定期督。乡纪委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干部作风转变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干部在岗情况、交办事项完成情况、群众问题落实情况,对于查出的问题深刻剖析、限期整改。 (三)与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相结合。将党风廉政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与村干部绩效考核相结合。通过028-1234 ……(未完,全文共2890字,当前只显示173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村社干部廉洁履职”相关情况) 上一篇:乡2015年上半年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下一篇:2015年集中开展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活动情况总结 相关栏目: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毕业相关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