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XX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4﹞145号)要求,我县被列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监管促发展,安全惠民生”理念,以发展和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创新“体系健全、机制完善、监管到位、全程可控、应急处置、保障有力”的监管模式,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创建目标
创建目标集中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杜绝,“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健全,生产记录管理、绿色防控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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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地产品速测、安全知识宣传及开具产地证明等。村协管员主要负责配合镇开展质量安全巡查、田间生产档案记录记载、产地产品速测、农产品宣传及信息传达等。(责任单位:农业局、镇人民政府)
    4.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基地、种养殖大户、收购运储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建立监管名录制度和“黑红榜”公示制度。责任告知率、主体承诺率、培训率达到100%。对小、散规模生产者以镇为主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食药局、镇人民政府)
    5.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责任单位:农业局)
    (二)实施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有效监管
    1.有效_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建立运行农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主要农资商品进入监管平台数据库。推广连锁、配送等农资营销模式,建立农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推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专柜销售、蔬菜用药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登记制度。杜绝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禁用兽药及化学物质的销售。(责任单位:农业局)
    2.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和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年度抽检农业投入品不低于50批次。开展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教育培训,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点检查率达100%,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100%。(责任单位:农业局)
    (三)实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有效_
    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以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三品”生产基地等现代农业主体为重点,围绕畜禽、粮油、蔬菜、水果、林果、水产等产业,修订和完善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将标准生产技术集成转化为简单实用的操作图或明白纸,做到一户一份,并在村务公开栏广泛张帖,标准转化率达到100%,标准入户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质监局)
    2.严格农产品生产过程的_。对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三品”基地等重点生产主体开展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督促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农(兽)药安全使用、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制度,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3.规范“三品”认证管理。积极发展“三品”生产。建立“三品”认证奖励和证后监管、退出机制,各镇每年推荐2户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上下联动,培育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落实获证单位内部质量安全控制责任,规范用标行为。全县“三品”产地面积占辖区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40%以上,标识率达到80%以上,品牌形象良好。(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镇人民政府)
    5.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执法。加强巡回检查,检打结合,对蔬菜、水果、畜产品等重点产品实施监督抽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行为。继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水产养殖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等行为,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公安局)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做好源头监管
    1.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监测、评价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对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研究落实有效的回收处置办法,防止造成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农业局、环保局、镇人民政府)
    2.构建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为骨干,镇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类别涵盖蔬菜、猕猴桃、苹果、粮食、畜禽养殖等主导主业。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要制定年度农产品监测计划,参与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少于8000个批次。
    各镇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备1套以上的快速检测设备,开展速测筛查和产品准出检测。年检测农产品7200批次以上。
    鼓励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
    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实施抽查检测。(责任单位:食药局)
    3.构建检打联动机制,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责成农业执法机构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农业局、镇人民政府)
    (五)推行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
    1.积极推行产地准出试点,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定实施产地准出制度,各镇根据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产地证明》是农产品上市流通的依据,要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责任单位:农业局、镇人民政府)
    2. 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选择3-5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配备追溯设备,建立产品条码、二维码信息查询识别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区域内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和主要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
    3.全面实行农产品准入制度。凡上市 ……(未完,全文共6061字,当前只显示291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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