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区2016年“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区2016年“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w__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激发广大农户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根据省、市文明办的要求,今年区创建办决定在全区继续深入推动“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村镇为载体,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真正将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农户选出来,并把此项活动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与我区“美好乡村”建设与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深入推进“文明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美丽伊滨、和谐伊滨”建设。
二、创评目标和原则
创评范围:原则上为全区行政村(社区)家庭,不适合参与创评的行政村(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0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区2016年“星级文明户”创
  • 工商局扎实开展“五型”创评活动推进办公室工作再上新台阶

  • 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运作情况的通报

  • 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工作经验做法

  • 2009年度区“星级文明和谐社区”评价方案

  • 卫生局长在“三名”创评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 乡“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方案

  • 企业“杰出青年”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市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创评活动的实施方案

  • 关于在市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创评活动的实施方案

  • 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害,无破坏公物行为。家庭成员全部符合或1人以上被评为村级以上道德模范可得星。
    5、创业致富星:积极创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初期创业投资金额不低于20万元,年家庭纯收入不低于10万元,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不低于2万元。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家庭成员有一人有致富项目者可得星;家庭有低保者不得星。
    6、婚育新风星: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无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现象;违反计生政策者能自觉接受处罚。家庭成员有一人逃避计生处理的不得星。
    7、崇尚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参加科技及实用技术培训;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家庭建沼气池并正在使用者、安装太阳能者、有家用电动汽车者(四轮)、科学种植特色农业产品者、养殖数量达到一定规模者(现养成品猪30头以上、养鸡、养鸽500只以上、圈养羊50只以上)、创办无污染企业投资规模达20万元以上者、善于钻研学习并实践投资者、获得专利者、发表论文者可得星。
    8、移风易俗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支持殡葬改革,无偷埋乱葬、大操大办行为;提倡结婚车辆不多于15辆,酒席不超过30桌,少燃放烟花爆竹;不参与“**功”等_活动。有偷埋乱葬者、参加_者、大操大办造成恶劣影响者不得星。
    9、文体教育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重视子女教育,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参与社会文体活动,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家庭成员中有正在辍学子女者不得星。
    10、义务奉献星:热爱公益,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一事一议”劳动积累工;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家庭成员有一人参与义务劳动超过5个劳动日者、当年为公益事业捐款捐物者(超过500元或折价超过500元)、正在服兵役者(义务兵)可得星。
    四、创评程序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各行政村(社区)按照所在镇的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个领导小组由村三委成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按照1:1:1比例组成,不少于10人。组织工作中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建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建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创建基本程序包括:
    (一)宣传动员(1月14日—2月29日)。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张贴“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挂牌待星(3月1日—3月31日)。各村(社区)要做到所有参与创评农户“星级文明户”空白标牌上墙,所有标牌“十颗星”根据创评活动进展实行增星减星。
    (三)农户自评。(4月—11月)。每月1—5号,农户按照“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四)小组评议(4月—11月)。每月6—10号,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五)领导小组审定(4月—11月)。每月11—20号,村(居)民小组将评议结果报村创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逐户进行认定审查。在审定结束后将审定结果张榜公示,同时在农户门前“星级文明户”标牌上挂上相应的“星”。
    (六)动态管理(4月—11月)。每月21号—月底,各村(社区)要对农户得星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每月核定一次,根据农户各方面表现实行“增星减星”,激发农户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七)总结表彰(12月1日—12月30日)。各村(社区)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各镇备案 ……(未完,全文共3753字,当前只显示20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2016年“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上一篇:福建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工作规范
    下一篇:市长在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文明 宣传讲话 教育 创建活动 计划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