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森林专业扑火(县生态公益林护林)队伍管理规定
***森林专业扑火(县生态公益林护林)队伍管理规定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火灾扑救原则,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建队模式,以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反应和扑救能力为目的,组建反应迅速、训练有素、作风过硬、装备精良的森林专业扑火队伍,从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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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扑火队员要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讲政治,年龄在18-50周岁,原则上优先招用复退伍军人,有经验的队员可适当放宽。
    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不论进入火场的扑火队伍还是行进中的扑火队伍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扑火规定。在指挥部(长)没有下达撤离或终止援助命令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动扑火队伍,所有参战队伍,必须以指挥部(长)命令为准,否则责任自负。
    五、进入防火戒严期,森林扑火专业队伍必须按时到镇政府集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中、晚餐严禁饮酒,每个队员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六、节假日值班员按时到镇政府林业办值班,当班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外整洁,物品摆放规范。
    七、值班员必须维护好当天的扑火设施设备,并做好相关的登记或交接班工作。
    八、进入防火期,专业扑火队伍,除日常训练、扑救工作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劳动,如有特殊工作安排,务必向指挥部(长)请示后方可。
    九、进入防火期,扑火专业队伍必须严格规范队伍的行为、作息时间、及队容风纪。学习林火原理和灭火技战术,熟练掌握各种扑火设备的操作和应用等业务知识,并适 ……(未完,全文共1053字,当前只显示63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森林专业扑火(县生态公益林护林)队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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