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乡镇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六项规定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六项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本着预防为主、亮明底线、保护干部、确保稳定的原则,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的同时,自2016年2月19日起,严格遵守以下六项规定:
一、惠农资金封闭运行,直接入户。凡是对户、对人的惠农资金,在完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乡镇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六项规
  • 乡镇深入推进“一五一十”工程总结报告

  • 乡镇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 乡镇深入开展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

  • 乡镇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 乡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 镇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 乡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 乡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 乡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总结

  • 乡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汇报材料

  • 乡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总结

  • 乡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经验交流材料

  • 乡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实施方案

  • 各村列支集体资金(包括上级专款、项目资金),必须按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并全程接受村监会监督。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集体资金列支议题,须提前报乡党委、政府,由乡党委、政府派出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全程监督,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按手印。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也要做好记录备查。各村在下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列支集体资金时,要通报上次会议研究确定的资金列支情况。
    四、举债建设科学谋划,谨慎上马。原则上,不提倡各村举债搞建设。确需举债建设的,须由村“两委”提出举债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列出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上报乡党委、政府同意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对项目的建设和还款来源、还款计划的可行性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依法依规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时,要全程接受村监会监督,并提前报乡党委、政府,由乡党委、政府派出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全程监督,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按手印。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也要做好记录备查。
    五、资产资源依法处置,严格报批。各村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前,必须事先报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按程序操作。操作过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公开,并由乡党委、政府派出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现场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的现象发生。
    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规范操作。凡是村集体建设项目,一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公开 ……(未完,全文共1351字,当前只显示8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六项规定

    上一篇:乡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小结
    下一篇: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卫生 三农 新农村 管理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