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乡镇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六项规定 |
|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六项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本着预防为主、亮明底线、保护干部、确保稳定的原则,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的同时,自2016年2月19日起,严格遵守以下六项规定: 一、惠农资金封闭运行,直接入户。凡是对户、对人的惠农资金,在完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1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举债建设科学谋划,谨慎上马。原则上,不提倡各村举债搞建设。确需举债建设的,须由村“两委”提出举债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列出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上报乡党委、政府同意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对项目的建设和还款来源、还款计划的可行性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依法依规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时,要全程接受村监会监督,并提前报乡党委、政府,由乡党委、政府派出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列席会议,全程监督,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按手印。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也要做好记录备查。 五、资产资源依法处置,严格报批。各村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前,必须事先报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按程序操作。操作过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公开,并由乡党委、政府派出包片、包村干部和乡纪委书记现场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的现象发生。 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规范操作。凡是村集体建设项目,一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公开 ……(未完,全文共1351字,当前只显示8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乡镇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六项规定) 上一篇:乡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小结 下一篇: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 相关栏目:乡镇 乡镇社区 卫生 三农 新农村 管理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