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情况汇报 | ||
| 关于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情况汇报 为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矛盾纠纷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作用,近年来市司法局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构架,成效显著。通过四个中心的建设,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已形成一个以市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为龙头,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构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这对处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线的人民调解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与调解工作的现实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亟待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0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制定严格的人民调解员工作制度 通过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职责》、《专职人民调解员解聘条件》、《矛盾纠纷诉调联动工作制度》等工作纪律、工作原则,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制度上得到有效保障。 (三)加大培训教育力度 强化业务培训,我市每季度按期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广大调解干部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文件和先进典型经验材料,提高调解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在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选派优秀的司法所长、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调解员代表充分准备教案,进行认真地授课,向调解员传授理论和工作实践方法,或外出学习先进的调解经验、做法。通过培训法学、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社会学以及语言逻辑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提高了调解人员对做好新时期调解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调解员工作补贴办法,实行“以案奖补”制度,将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及工作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调动了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三、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存在的问题。 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人民调解员兼职过多。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多为村(居)“两委”干部或村小组长兼任,由于身兼数职难以分身,基层日常工作繁琐,对调解工作干扰较大,因此很难集中精力做好日益繁重的调解工作。二是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通过村居换届选举,加大了对调解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力度,人民调解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有了提高。但目前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责任心有强有弱、调解质量和水平有高有低。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组织建设,将选举与聘任制相结合,把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群众性、民主性、专业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一批离退休的法官和检察官、律师、法学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当中,使人民调解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把业务培训作为提高调解员综合能力 ……(未完,全文共2179字,当前只显示13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情况汇报) 上一篇:关于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原因分析和建议 下一篇:妇幼保健站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司法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思想汇报 个人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