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方案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视频会议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方案》,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确定的*项重点和“十个没有”要求,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提请各地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排查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全面排查10张床位以上的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老年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敬老院、光荣院、军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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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志。
    10.是否针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转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方法步骤
    此次消防安全整治时间为1年,从2015年 月 日起至2016年 月 日,分为动员部署、摸底自查、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5年 月 日前)。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民政部、公安部和省民政厅、公安厅的工作部署情况,争取支持,并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摸底自查(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各地要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主要是民政服务机构总数及福利服务机构床位总数;未取得消防资质的机构数量及原因;消防安全机制建立情况;机构服务管理人员参加消防培训情况及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基本情况等。自查时要实行“实名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逐一记录在案,对检查发现在问题要加强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对策和措施。
    (三)集中整治(2015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各地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治理,限期整改。一是对尚未申请办理消防资质手续的机构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的机构,督促其严格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尽快取得消防资质;对房屋产权、使用权不明晰的机构,督促当地民政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研究解决;对房屋建筑、场所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机构,责令按消防要求整改,不能整改的劝其另择场所经营,既不能整改又不愿选址重新开业的,责令停业,收养老人由当地公办养老机构或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接收安置。二是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不能完成整改的民政服务机构,报告当地政府,抄告有关部门,责令停办整顿或取缔并协调安置入住人员,直到整改合格。
    (四)检查验收(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各地民政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当地的民政服务机构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在2016年 月 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经县区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报市局业务科室,并抄送市公安局;局直属单位直接将整治情况报市局业务科室,市局将联合市公安局适时组织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把住源头关。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或者未进行消防备案的福利机构,各地民政部门不得给予许可;未取得 ……(未完,全文共3076字,当前只显示17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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