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
| 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全县“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结合卫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对象范围 全县5个贫困乡(镇)73个贫困村、26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7792贫困人口中,实施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 二、目标任务 2016年至2020年,实施贫困人口就医“一减七免”、医疗精准扶贫“十覆盖”政策,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建立参保专项补助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施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发挥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的集成优势。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贫困人口就医优惠政策 1、全县各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贫困病人就医“一免七减”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予以免普通挂号费,住院病人药费、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5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面实行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按病种、按定额、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升基本医保保障绩效,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4、提升就医即时结算服务能力。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一体化信息网络系统,加强医保待遇、就医管理的统一,促进信息系统的一体化衔接,进一步完善省内跨统筹地区就医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实现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5、实施贫困人口参保专项资助政策。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资助,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并享受待遇。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的资助资金须在当年3月底前由民政部门划转到参保地人社部门医保经办机构。 (三)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帮扶力度 1、落实贫困人口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贫困人口因恶性肿瘤需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肾透析(终末期肾病透析)以及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和血友病等重大疾病,在门诊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按80%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供养对象给予100%救助,每人每年门诊救助限额为1万元。 2、落实贫困人口住院救助政策。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不设起付线,剩余政策范围内或合规医疗费用,给予80%救助,特困供养对象给予100%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额为5至6万元。 3、落实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患重特大疾病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政策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或事故责任方赔付后,年度内个人承担费用(含自费部分)累计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按6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救助限额为10万元。 (四)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与救助服务质量 1、加强政策有效衔接。逐步完善“一站式”医疗保障和救助服务模式,促进医疗服务、医保保障、医疗救助和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贫困人口就医同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解决贫困人口就医跑腿垫资问题,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负担。 2、建立贫困家庭医疗保障联系制度。扶贫和民政部门对辖区内贫困家庭人口、民政救助对象逐家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反馈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确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提高医疗保障和救助行动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行动计划,要按照省级统筹安排、市(州)协调推进、县级主体责任的原则,建立由省、市(州)、县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卫生计生、人社、民政、财政共同组成的工作机制,加强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和整体推进各年度、各阶段的工作,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行动计划扎实有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 ……(未完,全文共2821字,当前只显示16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上一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下一篇:关于做好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劳动保障 计划规划 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