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丽水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丽水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文化产业是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的集中体现,文化的经济功能很大程度上通过文化产业来体现。文化产业被公认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绿色产业,是一种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创新驱动型的新经济业态,具有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居民消费、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和作用,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2011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委二届十七次全会作出《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的决定》。2013年4月,《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通过专家论证,《规划》中明确提出,丽水将重点发展工艺美术品业、文化用品制造业、文化休闲娱乐业,积极发展文化艺术业、文化会展业,培育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业、广播电视电影业、文化信息传输业等产业;力争到2016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7%以上,2020年达到10%左右,构建起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实现与工业、农业、社会公共事业的良性互动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丽水文化产业发展面临崭新的发展机遇。本文利用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成果,对丽水文化产业发展现状、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进而提出加快丽水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思路,为加快丽水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一、文化产业概念及内涵
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美国没有文化产业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日本政府则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除传统的演出、展览、新闻出版外,还包括休闲娱乐、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他们更强调内容的精神属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是: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认为只有按照工业标准进行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才是文化产业,也就是要批量的、有规模的、连续不断地去生产。
2003年9月,国家原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为了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制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2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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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造业、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金属工艺品制造业、园林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业和笔的制造业,共有法人单位545家,占文化产品制造业法人单位数的77.7%。玩具制造业主要分布在云和县和龙泉市,尤以云和县的木制玩具法人单位最多,有257家,龙泉有38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法人单位主要分布在莲都区和缙云县,莲都有30家,缙云有21家。园林及其他陶瓷制造业主要以龙泉青瓷制造为主,有青瓷制造法人单位47家。金属工艺品制造业以龙泉宝剑生产企业为主,有刀剑制造法人单位36家。笔的制造业主要以庆元的铅笔制造业为主,其次是莲都区的制笔业,两地分别有法人单位28家和17家。
    3、文化休闲娱乐是文化服务业的主导行业。
    2012年末,全市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977家,涉及44个服务业行业小类。分类别看: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法人单位最多,有394家,占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的40.3%,是文化服务业的主导产业。文化艺术服务业有法人单位260家,占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的26.6%,其中以行业协会为主的文化团体服务法人单位125家;以乡镇文化站为主的群众文化活动法人单位53家。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法人单位238家,占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的24.4%,其中广告业法人单位164家,装饰设计等专业化设计服务法人单位59家。此外,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业有法人单位30家,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法人单位26家,新闻出版服务业法人单位9家,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法人单位20家。
    4、家用视听设备、工艺品和图书文具批发零售是文化批零业的三驾马车。
    2012年末,全市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162家,涉及14个批发零售业行业小类。从批发零售的文化产品看,主要有家用视听设备、工艺品和图书文具三大类。其中以家电卖场为主的家用视听设备批零法人单位最多,有49家,占30.2%;其次是工艺品批零法人单位48家,占29.6%;再次是图书文具批零法人单位42家,占25.9%。
    5、居民文化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文化用品普及率逐年提高。
    随着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群众文化消费逐步升温,消费层次不断提高。2012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中,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2121元,比上年增长16.1%;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600元,增长7.0%。从居民家庭文化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看,2012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彩色电视机186台,家用电脑91台,组合音响27套,摄像机和照相机46台,钢琴3台,其它中高档乐器4件;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彩色电视机130台,家用电脑25台,摄像机和照相机7台,影碟机33台。公共文化事业快速发展,更好满足居民文化消费需求。2012年末全市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 %,数字电视用户数48.17万户,入户率51.0%,比2010年提高3个百分点;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37.74万户,比2010年增长51.7%,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836.56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326.76平方米,两年增长1.6倍。
    三、丽水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丽水文化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与全省及其他地市相比,差距明显,与《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提出的目标也还有较大差距。
    1、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相对落后,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2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的2.0%,低于同期GDP占比0.58个百分点,总量不及杭州的1/15,居全省末位。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57%,低于全省水平近1个百分点,与占比靠前的杭州和金华相差2.63个和2.44个百分点,略低于衢州,居全省末位,与全省和发达市差距还较为明显(详见表3)。
    表3: 2012年浙江省及各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情况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亿元) 占GDP比重(%)
    浙江省 1581.72 4.56
    杭州 483.58 6.20
    宁波 273.95 4.16
    温州 137.48 3.75
    嘉兴 118.75 4.11
    湖州 59.90 3.60
    绍兴 134.43 3.68
    金华 162.88 6.01
    衢州 35.15 3.62
    舟山 32.38 3.80
    台州 115.92 3.98
    丽水 31.88 3.57
    2012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构成中,文化产品制造业占56.3%,比全省水平高11.7个百分点;文化产品批发零售业占19.3%,比全省水平高9.1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占24.4%,比全省水平低20.8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发展明显不足(详见表4)。
    表4: 2012年全省和丽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构成情况
    全省(%) 丽水(%)
    文化增加值 100 100
    #文化产品制造业 44.6 56.3
    文化产品批零业 10.2 19.3
    文化服务业 45.2 24.4
    2、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低、小、散”特征明显,缺乏竞争力强的“核心”企业。
    2012年末,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仅占全省(75274家)的2.44%。其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经营性企业法人1497家,占81.4%;执行其他会计制度的公益性事业法人(包括社团、基金会)343家,占18.6%。经营性企业法人所占比重比全国和全省水平分别低5.6个和11.6个百分点。在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非企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共实现增加值12.0亿元,仅占全部增加值的37.7%。
    在经营性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中,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仅有1家木玩企业,超5000万元的27家;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企业为零,超5000万元的仅有丽水日报社和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2家。就丽水“三宝“来看,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青瓷企业仅有7家,宝剑企业4家,石雕企业为零,远不及木玩企业和制笔企业强大,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木玩企业有23家,制笔企业有16家。
    在经营性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法人中,工业企业701家,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仅有68家,占全部工业企业数的9.7%,低于全国水平1.9个百分点,户均创造增加值1100万元,还不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均2732万元增加值的一半。文化服务业企业652家,其中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为54家,占全部文化服务业企业数的8.0%,户均创造增加值仅为400万元。批零业企业为162家,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有33家,占全部批发零售企业数的20.4%,户均创造增加值仅为160万元。
    可见,丽水优质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文化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文化企业还处于“低、小、散”的局面,缺乏上规模、高层次的文化企业,更没有像宋城集团、横店集团那样带动力强的大型“核心”文化产业集团。
    3、文化产品创新能力不强。
    丽水有许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独特文化产品,如丽水“三宝”(宝剑、青瓷、石雕)誉满全球,这些产品技术和工艺虽然在传承和发展上有所提高,但依然以传统工艺为主,现代科技应用还未正式起步,另外产品的同质性较高,缺乏细分市场的文化产品,不像景德镇瓷器,具有非常明确的细分市场产品:有创造国际奢侈品牌产品和艺术名品的手工制瓷;有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现代机械制造技术制造的高档日用瓷;还有附加值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陶瓷等。云和的木制玩具,“故事”感不强,同业竞争剧烈,市场定位狭窄,集中在幼童玩具上,没有与当前热门的动漫业和经典的文学作品结合,没有把市场扩大到吸引学生和成人追逐的产品上。另外数字出版、网络传媒、动漫等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缓慢;仙都文化、畲族文化、廊桥文化等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新兴文化业态的创新、产业链延伸明显不足。
    4、重点文化服务业投入不足。
    文化产业的大发展离不开大投入。按照经济发展规律,当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后,文化消费将会明显提升,居民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增加。但从2010-2012年主要文化服务业投资情况看,丽水投资趋势与全省正好相反,投资额不升反降。2012年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未完,全文共12425字,当前只显示44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丽水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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