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 | ||
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着力构建弘扬__价值观的社会环境和政策导向,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切实形成诚信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全力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领域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207号)、《_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15-2017年创建_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兰办字【2015】38号)、《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兰发改〔2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责任单位:各县(区)建设局、经济区、高新区建设局、市建管办、市安质监站、市市政安质监站、市造价站、局建管处; 完成时限:2016年年底。 (二)推进行业信用记录应用,推动在行政许可、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 各责任单位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质量信用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于每季度末向市建设局建管处报送本季度工程质量信用信息,市建设局将工程质量信用信息分为“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每季度发布一次。各责任单位要将企业诚信信用信息与工程质量安全创优评优、招投标管理相结合,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详细工作台账,推进建筑行业诚信制度化长效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建设局、经济区、高新区建设局、市建管办、市安质监站、市市政安质监站、市造价站、局建管处; 完成时限:按要求持续推进。 (三)认真落实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 进一步完善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9日前向市建设局建管处报送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市建设局汇总后报送市文明办,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 责任单位:各县(区)建设局、经济区、高新区建设局、市建管办、市安质监站、市市政安质监站、市造价站、局建管处; 完成时限:按季度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建设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未完,全文共1954字,当前只显示11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 上一篇:学校后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下一篇:关于选派单位开展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的通知 相关栏目:建筑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