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
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总 则 为贯彻落实《中国__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办发《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区直机关党组织立足实际,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拓展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促进提高区直机关_工作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项目立项 第一条 选项。各机关党组织要本着“有创新、出亮点、见成效”的原则,按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十个全覆盖”、“五型”机关创建、迎庆创城、扶贫攻坚等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五条 督查指导。区直机关工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采取听汇报、查台帐、实地考查、开座谈会等形式,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扎实推进。 第三章 项目评估 第六条 评估。 (一)评估项目: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工委批准立项的创新项目。 (二) 评估程序。 1.单位自评:每年年底,由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实施方案,围绕创新项目的主要做法及成效,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民主测评,单位自评、民主测评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于次年1月30日前上报区直机关工委。 2.工委考评:区直机关工委组成专门评估组,于次年年初对批准立项的创新项目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平时督查情况和各单位自评情况,并选择不低于30%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考核内容包括:领导重视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台帐的建立情况以及推广运用价值等。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工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第七条 表彰奖励 (一)根据考评结果,由区直机关工委在评定的优秀等次项目中按照一定比例综合评选出区直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一、二、三等奖,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三等奖5至7名,奖金各3000元。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还将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_员”以及推荐区级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对有下列情形的,在项目评估表彰中优先考虑:项目转化成有关制度、形成文件并下发的;项目在实践中得以应用,成效明显的;项目实施与机关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效果明显的;项目被上级部门或区级以上领导肯定并作为经验进行推广的;相关经验、做法在区级以上有关刊物上发表的。 第四章 项目推广 第八条 巩固。相 ……(未完,全文共1921字,当前只显示11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上一篇:区政府副区长2016年述责述廉述职述法报告 下一篇:食药监局2016年党建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机关 七一党建专题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