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名师名校评选管理办法 | ||
| ******名师名校评选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名师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实施“名师名校”培养工程。为规范评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名师”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爱戴和学生家长认可、为全市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名校”为办学理念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校。 第三条 ***名师、名校评选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和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名师、名校每2年评选1次。 第二章 评选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名师”从全市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在岗中小学教师中遴选培养。“***名校”从全市中小学中遴选。 第六条 “***名师”申报条件(1-4项为必备条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5.学校(区)出具的近三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结果; 6.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承担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教师培训任务的证明或文件。 第九条 申报“***名校”须提供下列材料 1.《***名校推荐表》; 2.学校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教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和发表论文原件; 3.学校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的相关资料; 4.近三年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成绩的相关资料; 5.学校近三年教研成果证书和教师发表论文情况的资料; 6.学校获得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证书。 第十条 评选程序 名师名校每2年评选一次,依照下列程序推荐评审。 1.名师评选 (1)单位初审推荐。先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申报人的资料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同意推荐票数达到教职工人数90%以上(含90%)的,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后可确定为推荐参评对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复审。 (2)教育局考察复审。市教育局学校提交的申报资料、业绩数据等进行复核,通过开展教师、学生、家长座谈问卷等方式,综合掌握申报人的师德表现、教学业绩、社会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教师、学生、家长调查测评,对名师申报人进行量化评分,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可确定为***名师推荐对象,由教育局上报市名师名校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3)领导小组评审。***名师名校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育局上报的名师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按照《***名师评选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排序,并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确定名师候选对象,候选人确定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4)社会公示。经市名师名校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师候选对象在***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5)命名表彰。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授予“***名师”荣誉称号,享受相关待遇。 2.名校评选 (1)单位申请。先由学校提出申请,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同意推荐票数达到90%以上(含90%)的,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后,可确定为推荐参评对象。 (2)主管部门考察审核。市教育局对申报***名校的单位逐一进行考察审核,通过教师、学生、家长座谈问卷等方式,重点了解申报单位的办学质量、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社会声誉等方面的情况,对学校的申报资料、业绩数据等进行复核,组织开展教师、学生、家长调查测评,对申报单位进行量化评分,评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可确定为***名校推荐对象,上报市名师名校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3)领导小组评审。市名师名校长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教育局上报的名校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按照《***名师名校评选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排序,并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确定名师候选对象。 (4)社会公示。经市名师名校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师候选对象在***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5)命名表彰。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授予“******名校”荣誉称号。 第四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一条 获得***名师称号的个人,由市上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的工作奖励,优先推荐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未完,全文共2960字,当前只显示178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名师名校评选管理办法) 上一篇:村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报告 下一篇:对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查和思考 相关栏目: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