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
| 赣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送审稿)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和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_、推进“法治赣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提升赣县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赣府发〔2014〕4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赣市府发〔2016〕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赣县”建设,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领域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基础支撑,以加强诚x-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为重要手段,加快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以人为本,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法治赣县,推动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初步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与运行机制,重点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部门联动奖惩机制基本建立,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初具规模,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力争到2020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信用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健全完善,覆盖全县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齐备、运行良好,信用产品使用普遍,信用服务机构有序发展,信用服务业成为我县现代服务业重要新兴产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信用合作协调融洽,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大幅度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环境和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以“重承诺、守信誉”为重点,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坚持依法行政。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按照制定并公布的行_力清单,规范行_力行使程序和执法流程,细化和量化执法_裁量权。加强执行力建设,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加强管理职能领域能力建设,把好市场准入关、流通管理关、检查执法关,在诚信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工作机制。实行重大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等制度,提高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9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快税务领域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及评定结果公开方式、信用奖惩措施等。依托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提高纳税人信用信息采集质量,建立完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系统,加强纳税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加强与银行、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开展涉税信息的比对、交换工作。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后续管理,实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偷逃骗欠税企业失信惩戒力度,实施行而有效的激励措施和监控措施,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税收风险防控水平。推行诚信纳税承诺制度,与重点企业签订诚信纳税承诺书,并逐步扩大承诺制度覆盖面,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赣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4.价格领域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积极倡导诚实标价、明码实价,提高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覆盖面、准确度和公信力,增强价格政策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价格知情权。通过连续、完整、准确收集、整理、记录经营者的良好和非良好价格行为信息,着手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和信息公布制度,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布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严厉查处操纵市场价格、虚假折扣、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违法失信行为,公开曝光社会影响大和屡查屡犯的案件,强化对价格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完善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制度、定调价格成本预审制度等相关价格管理制度。科学制定标准,严格设定评价程序,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提高价格诚信意识。(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金融领域诚信建设。进一步推动银行、证券业、保险及外汇管理等金融业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把更多政府部门所掌握的企业、个人的经济活动及社会管理信用信息列入该系统的征集范围,从三农、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入手,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发挥对信用建设的促进带动作用。加大信用产品的推广运用,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推广运用多样化、多层次融资需求的信用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借助征信统一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制售假保单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推行金融业诚信公开承诺制度,对辖内金融机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金融行业营销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加强诚信意识。(人民银行赣县支行、赣县银监办) 6.交通运输领域诚信建设。完善交通运输诚信考核评价制度、诚信披露制度和诚信评价制度,将诚信考核、诚信评价与行业监管三者有机地结合。依托交通运政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县范围内诚信信息“云采集”,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市场主体信用档案。落实道路运输诚信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诚信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周期等,建立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分类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对信用考核优秀的企业在招投标、信贷融资、优先发展和扩大经营等方面予以支持激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完善相应的退出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信息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人民银行赣县支行) 7.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建设。推进建设领域诚信制度建设,规范建设市场征信活动,完善建筑领域信用信息征集标准,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对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及监理、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施工图审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规划编制等单位、公司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现从业人员管理与企业资质管理联动。依法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以守法诚信评价为基础,积极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建设市场主体综合信用评价,将主体信用评价与市场履约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科学、规范的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建设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机制,加大对企业在招投标、工程造价、质量管理和施工等方面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曝光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信用评定结果的应用,在招标发标和评标时,将企业信用评定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县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制度,制订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交易行为和交易信息管理规范,以及信用保护、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等实施细则。推动相关部门制订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机构的相关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标准,着力提高信用评估服务的规范性和可信度;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银行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和跨地区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商务与线下交易评价,鼓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调查、评估、担保、保险以及信用支付、商账管理等服务,并在电子商务中推广应用,对诚信经营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支持,对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给予警示或惩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评价、改进体系,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设立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加强企业自我监管和自我评估,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文化、体育、旅游、会展、广告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文化、体育、旅游、会展、广告领域诚信档案,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准入退出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信用监管和消费_机制建设。加强文化、体育、旅游、会展、广告领域市场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资质、骗展、发布虚假广告等相关信息的记录、更新和整合。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会展和广告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建立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职业培训和管理、评级评优等活动,强化各参与者责任,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市场经营机构行为准则及从业人员诚信从业准则,推动会展和广告领域市场主体提高守信自律意识。(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中介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鉴证、会计、担保、评估、代理、经纪、职业介绍、咨询、交易、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实行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披露制度,开展中介服务业信用评价,将有关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快建设“企业自重、行业自律、法律惩戒、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中介服务业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对不遵守执业规则、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和法律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县编办、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城乡建设局、赣县银监办) 11.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以及“信用企业”等评选认定活动,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强化信用自律。充分利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连锁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违法记录的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推进“黑名单”管理及应用,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防范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师。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加强供水、供电、燃气、电信、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企业的自身信用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县支行、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管理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以“重公德、守信义”为重点,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1.医疗卫生领域信用建设。建立量化分级管理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退出制、医疗机构法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非法行医“黑名单”制以及健全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信用管理和行业诚信作风建设,培育诚信执业、诚信诊疗、诚信收费、诚信医保、诚信理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等诚信医疗服务准则。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制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惩戒收受贿赂、过度医疗等失信行为。加强对违法失信医疗机构的监管处罚力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在实施医疗机构年审、等级评审等过程中,将对医疗机构的评价认可情况作为参考依据。建立医疗机构廉洁诚信的长效机制,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建立诚信联盟、签订诚信倡议书等形式,强化守信自律意识。(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 2.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救灾、救助、慈善、彩票、婚姻、收养等方面的诚信制度,明确各类骗保、诈捐等失信行 ……(未完,全文共14024字,当前只显示506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上一篇:浅谈新形势下的新闻宣传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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